创业板注册制要来了,创业板注册制实施方案获通过。作为年内最受期待的资本市场深化改革举措,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终于在五一小长假来临前与我们见面。
4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总体实施方案》。
本次改革,创业板将使亏损企业也可上市;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新增市值退市指标;新增创业板个人投资者须满足前20个交易日的日均资产不得低于10万元,且具备24个月的A股交易经验的门槛;添加盘中临时停牌机制,设置30%、60%两档停牌指标,各停牌10分钟等;此外,在交易制度方面,跟科创板一样,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后,新上市企业上市前五日不设涨跌幅,之后的涨跌幅限制从现在的10%调整为20%。
证监会副主席表示,本轮创业板试点注册制的改革,跟科创板大体一致,采取交易所审核和证监会注册两个环节。三个不同的方面在于:一是建立沪深交易所审核工作协调机制,保持审核标准尺度一致,避免形成抢资源的情况;二是再融资以及并购重组涉及公开发行的同步实施注册制;三是明确在审企业的衔接安排,确保向注册制的过渡。
此外,证监会同日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停止接收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继续接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再融资和并购重组的申请。创业板试点注册制在实施前,中国证监会依然按规定正常推进上述行政许可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