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這篇文章我們了解一下在外彙開戶的過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進行外彙投資有所幫助。
從《境外外彙帳戶管理規定》、《中資企業保留限額外彙收入操作規程》以及《境内外彙帳戶管理規定》可以知
今天這篇文章我們了解一下在外彙開戶的過程中有哪些注意事項,希望對大家進行外彙投資有所幫助。
從《境外外彙帳戶管理規定》、《中資企業保留限額外彙收入操作規程》以及《境内外彙帳戶管理規定》可以知道,在國家外彙管理審批的經常項目賬戶的種類主要有兩種,一種是外彙結算賬戶,另外一種是外彙專用賬戶。符合規定條件的中資企業可以向外彙局申請在中資外彙指定銀行開立外彙結算帳戶,保留一定限額的外彙。
外彙專用帳戶包括:代理進口、貿易專項、承包勞務、捐贈援助、專項代理、國際貨運、國際彙兌、國際旅行社、免稅商品及暫收待付等業務需在國内開立的外彙帳戶及承包勞務需在境外開立的外彙帳戶。
了解了外彙種類,那麽開戶程序及有關要求是怎麽樣的呢?介紹如下。
第一、凡符合《境内外彙帳戶管理規定》的境内機構、駐華機構(以下簡稱開戶單位)均可開立外彙帳戶。
第二、開戶單位在申請開戶時,可根據本單位情況自行選擇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限于經批準經營外彙業務的各總行及其分支行。
第三、開戶單位應按我局要求提供開戶所需的全部材料,經我局批準開戶後,應在30個工作日之内憑《開立外彙帳戶批準書》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開戶銀行應填寫《開立外彙帳戶批準書》的回執聯并退開戶單位,開戶單位須于開戶後5個工作日内持回執到外彙局領取《外彙帳戶使用證》。凡超出30個工作日,開戶單位未到開戶銀行辦理開戶手續的,外彙局頒發的《開立外彙帳戶批準書》自動作廢。
第四、同一性質的外彙帳戶,一個開戶單位原則上隻允許開立一個。如因業務需要,确需開立兩個以上帳戶的,外彙局将根據具體情況嚴格審批。
第五、開戶單位如丢失《開立外彙帳戶批準書》或《外彙帳戶使用證》,必須登報聲明作廢,并持登報聲明及補辦申請到外彙局辦理補辦手續。
除了以上的程序外,投資者在開戶之前還要準備所需的材料。中資企業經常項目外彙結算賬戶需要進出口經營權的外經貿公司年進出口總額在等值3000萬美元以上,注冊資本1000萬元人民币以上;有進出口經營權的生産型企業年進出口額在等值1000萬美元以上,注冊資本3000萬元人民币以上;是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注冊登記的法人;并且企業财務狀況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