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股市中有一些股票已經有了退市的風險,但是有些喜歡投機倒把的股民就偏愛這些退市風險股,因爲這些股票的價格往往很便宜,一旦退市出現轉機就是大賺了,那麽買這些退市股票有什麽風險呢?
主闆的股票退市後一般會有三種情況:
一種是重組後再重新回到主闆,另一種就是将來上三闆,還有一種可能就是破産,徹底沒有了。前兩種還都有賣出的機會,比如在退市整理期,新三闆股權轉讓系統。
重點解釋一下第三種情況;理論上你持有該公司的股票就是該公司的股東。享有一定的股東權利。如果公司破産你是享有清償的權利。但是大多數公司破産是因爲公司經營不善,背負有較大的負債。那麽公司破産清算時,先償還債務,之後優先股股東再受償參與結算,之後才輪到普通股股東受償參與結算。所以遇到這種情況,很有可能是血本無歸的。
上市公司退市是指上市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終止上市交易。在現行的退市機制中,以深圳市場爲例,從信息披露、交易權保護、重新上市等方面,對投資者合法權益保護均做了專門的制度安排和設計。對投資者而言,應當充分了解、學習退市制度等規則,提高風險意識,關注投資者權益保護措施,做成熟、理性的投資人。
一是了解上市公司退市過程中的信息披露。第一,公司在收到交易所終止其股票上市決定後應及時披露股票終止上市公告,明确市場預期。第二,公司應持續做好風險提示,持續向投資者提示其股票将被終止上市的風險,提醒投資者切勿投機炒作。第三,在退市整理期期間如發生對公司股價可能産生較大影響的重大事件,公司及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繼續履行信息披露義務。第四,公司在股票摘牌公告中應再次明确說明終止上市後辦理相關手續及信息披露安排等,充分保護投資者權益。投資者應密切關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增強風險意識,樹立理性投資理念,不要炒作*ST股票和高風險股票。
二是明确中小股票投資者交易權保障相關安排。一方面,了解退市整理期制度。進入退市整理期的股票需在獨立的“退市整理闆”另闆交易,充分揭示和釋放退市風險。爲防止部分風險承受能力低的投資者參與退市公司股票交易,建立退市整理期投資者适當性制度:要求參與退市整理期股票買入交易的個人投資者,必須具備兩年以上股票交易經驗,其證券類資産不得低于人民币五十萬元。另一方面,了解退市公司終止上市後的股份轉讓安排。主動退市公司可以選擇在證券交易場所轉讓或依法作出其他安排;強制退市公司股票應當在交易所退市整理期屆滿後四十五個交易日内進入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設立的專門層次進行挂牌轉讓。
買退市股一旦确定退市了,那麽已經購買的股票可以在退市的整理期賣出,即使在退市整理期沒有賣出,也可以在它進入老三闆後進行股權交易,不過如果點子低公司直接破産,你手中的股票就直接沒有價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