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上市公司或者相關人員在規範運作方面不規範,導緻出現一定的問題時,證監會就發出監管函予以警示,要他們整改或者停止不當行爲。那麽證監會出具監管函後果是什麽呢?它嚴重嗎?這個股票交易中的知識點,讓我們一起來了解一下。
監管函是證監會行政處理的一種方式。證監會監管函的下發,一般來說,是股市利空的消息,但作用不是很大,會影響股價但不會長久。證監會其實起到的就是監管作用,隻要不存在違規違法,就不會什麽事情。所以說收到證監會的監管函之後公司隻要給予回應,一般是不會有什麽嚴重的後果的。
在下監管函之後證監會肯定會對上市公司或者有關人員進行監管,那麽它的監管措施有哪些呢?
1、檢查
監管的基本重要措施就是檢查,這也是屬于事中監管的方式。檢查可分爲日常檢查和年度檢查,也可分爲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
現場檢查指的是基金監管機構的檢查人員親自到基金機構業務場所,通過現場察看、聽取彙報、查驗資料等方式進行實地檢查。證監會有權對基金服務機構、基金管理人以及基金托管人進行現場檢查,并要求其報送有關的業務資料。
2、調查取證
查處基金違法案件的基礎在于調查取證,是進行有效基金監管的保障。而查處股市違法案件是中國證監會的法定職責之一。
3、限制交易
證監會他們按照法規是有限制證券交易權的。證監會在調查操縱證券市場或者内幕交易等重大證券違法行爲時,經上級批準,是可以限制停止被調查事件當事人的證券買賣,當然限制的期限不得超過15個交易日;不過案情複雜的,可以延長15個交易日。
4、行政處罰
證監會行政處罰措施有很多種,主要包括:沒收違法所得、罰款、責令改正、警告、暫停或者撤銷基金從業資格及相關業務許可、責令停業等。
證監會的作用就是監督市場内那些不規範的運作,隻要遵紀守法,就不會收到證監會的監管函。以上就是證監會監管函的後果以及監管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