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年底,吴某华、幺某旭集资诈骗案完成终审。经历三年两审的该案,作案者从2013年就开始筹谋、直到2016年相关作案人员才被捕,涉案金额高达3亿,过程不可谓不波折。
那么,作案者是如何以代人交易操盘的资金管理公司名义蒙蔽广大投资者的?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情回顾:包装得高大上,将投资款全部占为己有
早在2010年,吴某华就注册成立了香港汇业集团有限公司;2013年,他滋生了骗取他人钱款的念头。于是,在深圳成立汇业金石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统称汇业国际),由其前妻幺某旭任总经理、前妻弟弟幺某飞做副总经理。
吴某华找人翻译了汇盈资本的官网,找外包公司据此搭建了汇业国际的官网和汇盈交易平台支付系统,对接了多个第三方支付系统。
汇盈交易平台使用了两套MT4软件。一套用于投资者通过汇盈交易平台到MT4上入金,技术人员根据第三方支付的回调数据帮客户在另一个MT4软件账号内写入相应入金金额;而后一个MT4软件系统,虽然底层确实对接了国际交易市场的数据,但却可以通过修改底层数据参数来改变真实汇率变动情况。
一切准备就绪之后,吴某华等人开始对外宣称汇盈交易平台是英国交易商汇盈资本在中国最大的代理商,其下产品金鹰优选基金投资全球交易市场。为了便于控制客户资金,吴某华将汇业国际包装成实力强大的专业操盘公司,许诺可以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且至少能获得20-30%的高额利润回报。
吴某华等人主要通过开发线下代理商以及熟人介绍熟人的方式来开发客户。同时,也进行了很多其他虚假宣传,比如:假装有在纽约时代广场投广告,假称会请罗杰斯等金融大神来讲投资课,或在高端酒店召开产品推介会,组织团体旅游途推荐产品等,来达到让客户或者代理商信服的目的。
在代理模式的影响下,吴某华相继在上海、北京等成立了分公司,并用购买或收购的方式在长沙、昆明、济南、青岛等也建立了分部,汇业国际旗下代理商更是将近百家。
直到2016年6月,资金链出现问题吴某华被捕,汇业国际吸纳的资金已经高达3亿元。所有这些投资款都通过第三方支付系统转到了吴某华、幺某旭等人的私人账户。
律师说法:集资诈骗罪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在本案中,吴某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组织、指导他人用诈骗手法非法集资,且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经构成集资诈骗罪,且起主要作用,是主犯。
幺某旭在汇业国际中负责公司的日常事务,包括接待代理商和客户、招募新人等,其行为构成集资诈骗罪,起辅助作用,是从犯。
幺某飞先是担任汇业国际济南分公司的法人代表,后去调去吴某华的公司负责日常事务,向社会公众吸收存款且数额巨大,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三人的终审判决如下:
吴某华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幺某旭犯集资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幺某飞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掩卷深思:“装睡”的投资者,财富原来是黄粱一梦
早在2014年初,FX110网就有了关于汇盈国际的相关咨询,FX110网的回复是提示存在风险。
但即便如此,也无法叫醒那些装睡的投资者。其实,在许多投资骗局中我们都发现了“装睡”的人,在本案以及普顿资金盘中都曾发生过。
排除诈骗方充当的水军,有些受害者看到了眼前能正常分红或者拿到当初允诺的收益,就开始无底线的相信平台。其实不论是黑平台还是资金盘,开始都能用后面客户的本金支付前面客户的收益,等本金足够大或者新投资者数量不再快速增长时,他们才会卷款潜逃。
回归吴某华案本身,他打着真实存在的交易商汇盈投资的名义,让大部分投资者更加难以区分真假。值得深思的是:吴某华轰轰烈烈的开公司、开推介会,如此巨大的资金流动,为什么几年之后才被捕归案?
对于执法者来说,将诈骗案控制在什么阶段,主要取决于被害者报案的时间;但对于诈骗犯来说并不代表可以诈骗更多犯罪人,只表明落网之后会受到更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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