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碰撞
今天聊一聊包商銀行正式破産
一聲歎息!包商銀行最終還是走到了破産這一步。
11月23日,銀保監會網站發布的公告顯示,原則同意包商銀行進入破産程序。作爲城商行裏的過往“新星”,包商銀行此刻已徹底隕落。
包商銀行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内蒙古自治區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業銀行,總部設在包頭市,前身爲包頭市商業銀行,2007年9月經中國銀監會批準更名爲包商銀行。
據相關數據顯示,包商銀行在2016年末總資産達4316億元,全國排名39位。自2017始,包商銀行的業績迅速滑坡。
2017年3月末、6月末及9月末,包商銀行淨利潤同比分别下降10.5%、10.7%和14%,财富創造能力呈現出加速下降趨勢。
2019年5月24日,鑒于包商銀行出現嚴重信用風險,央行、銀保監會對包商銀行實施接管。
2020年4月30日,包商銀行接管組發布公告,包商銀行将相關業務、資産及負債,分别轉讓至蒙商銀行和徽商銀行。
2020年10月31日,包商銀行資産總額約4.465億元,負債總額約2059.624億元,股東權益約爲-2055.159億元。
2020年11月11日,央行、銀保監會發布了《關于認定包商銀行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通知》稱,在接管期間,經清産核資,央行、銀保監會确認包商銀行已嚴重資不抵債,已經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
2020年11月13日,包商銀行在中國貨币網上披露,該行對已發行的65億元二級資本債券本金實施全額減記,并對任何尚未支付的累計應付利息(總計5.86億元)不再支付。這開創了國内銀行觸發二級債減記條款的“曆史先河”。
2020年11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全國企業破産重整案件信息網發布民事裁定書,宣布裁定受理包商銀行破産清算一案。民事裁定書顯示,包商銀行接管組出具包商接管組[2020]27号《關于包商銀行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情況的說明》,稱缺乏對到期債務的清償能力是認定發生“無法生存觸發事件”的判斷依據,包商銀行二級資本債本金已被全額減記,說明其已喪失清償到期債務的能力。
而今,繼海南發展銀行、河北省甯縣尚村農村信用社、廣東汕頭商業銀行破産後,包商銀行是國内第四家破産的銀行。
包商銀行破産後,儲戶的存款也打水漂了嗎?
根據我國《存款保險條例》的規定:存款保險實行限額償付,最高償付50萬元人民币。這就意味着,如果你的銀行存款在50萬元以内,即使銀行破産,是可以賠付的;但是如果銀行存款超過50萬元,超出的部分隻能等待銀行破産清算結束後給予部分賠償。
包商銀行破産之後,其債務會由第三方機構進行接管。央行相關部門負責人在答問中表示,“包商銀行客戶原有業務劃分的總體原則爲包商銀行總行及内蒙古自治區内各分支機構的相關業務由蒙商銀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區外各分支機構的相關業務由徽商銀行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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