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想碰撞
今天聊一聊包商银行正式破产
一声叹息!包商银行最终还是走到了破产这一步。
11月23日,银保监会网站发布的公告显示,原则同意包商银行进入破产程序。作为城商行里的过往“新星”,包商银行此刻已彻底陨落。
包商银行成立于1998年12月,是内蒙古自治区最早成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包头市,前身为包头市商业银行,2007年9月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更名为包商银行。
据相关数据显示,包商银行在2016年末总资产达4316亿元,全国排名39位。自2017始,包商银行的业绩迅速滑坡。
2017年3月末、6月末及9月末,包商银行净利润同比分别下降10.5%、10.7%和14%,财富创造能力呈现出加速下降趋势。
2019年5月24日,鉴于包商银行出现严重信用风险,央行、银保监会对包商银行实施接管。
2020年4月30日,包商银行接管组发布公告,包商银行将相关业务、资产及负债,分别转让至蒙商银行和徽商银行。
2020年10月31日,包商银行资产总额约4.465亿元,负债总额约2059.624亿元,股东权益约为-2055.159亿元。
2020年11月11日,央行、银保监会发布了《关于认定包商银行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称,在接管期间,经清产核资,央行、银保监会确认包商银行已严重资不抵债,已经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
2020年11月13日,包商银行在中国货币网上披露,该行对已发行的65亿元二级资本债券本金实施全额减记,并对任何尚未支付的累计应付利息(总计5.86亿元)不再支付。这开创了国内银行触发二级债减记条款的“历史先河”。
2020年11月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在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民事裁定书,宣布裁定受理包商银行破产清算一案。民事裁定书显示,包商银行接管组出具包商接管组[2020]27号《关于包商银行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情况的说明》,称缺乏对到期债务的清偿能力是认定发生“无法生存触发事件”的判断依据,包商银行二级资本债本金已被全额减记,说明其已丧失清偿到期债务的能力。
而今,继海南发展银行、河北省宁县尚村农村信用社、广东汕头商业银行破产后,包商银行是国内第四家破产的银行。
包商银行破产后,储户的存款也打水漂了吗?
根据我国《存款保险条例》的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50万元人民币。这就意味着,如果你的银行存款在50万元以内,即使银行破产,是可以赔付的;但是如果银行存款超过50万元,超出的部分只能等待银行破产清算结束后给予部分赔偿。
包商银行破产之后,其债务会由第三方机构进行接管。央行相关部门负责人在答问中表示,“包商银行客户原有业务划分的总体原则为包商银行总行及内蒙古自治区内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蒙商银行承接,内蒙古自治区外各分支机构的相关业务由徽商银行承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