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大选还有后续!
12月8日:根据《选举计数法》,各州必须在这一天清点完成选票,解决争议,決定选举人票的归属。各州州长应制作确认书,列出本州选举胜利者和选民名单。
12月14日:选举人投票日。按照法律,这个日期是12月第二个星期三之后的首个星期一。
12月23日:选举人票必须到达华盛顿。经过认证的选举人票有9天时间从各州运到国会山。
1月3日:众议院议员和参议院新议员在中午宣誓就职,标志着第117届国会正式启动。
1月6日:参众两院议员都在众议院会议厅开会。参议院议长(现任副总统迈克·彭斯)主持会议,由参众两院各任命的两名议员按字母顺序宣读和统计选举人票数。随后他们将统计结果交给彭斯,由后者宣布结果并听取反对意见。在没有候选人获得270张选举人票的情况下,则由435名众议院议员决定选举结果。众议院要在1月20日中午之前选出总统。如果他们不能,将由副总统或下一个有资格的继承者担任总统。
1月20日:新总统在就职典礼日中午宣誓就职。
直到宣誓就职美国大选才能算是真正的尘埃落定!
选举人是什么?
理论上, 美国总统不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是由选举人团根据普选结果投票选出的,而选举人团则由各州的选举人组成。
目前美国选举人团共有538位选举人, 赢得超过半数(270票及以上)选举人票者当选。如果没有人获得270张及以上选举人票,则由国会众议院进行投票选举总统,这种情况在1824年曾发生过一次。此外,副总统也需要选举人投票过半才能当选。
虽然大多数情况下选举人的姓名不会出现在选票上,选民投票时选择的也是正副总统候选人。但美国选民在选举日实际上是投票给候选人在本州相应的选举人。一些州和华盛顿特区的选票上只写有总统与副总统候选人的姓名,而这些州的选举法通常规定,当选民投票给某党的正副总统候选人,该选票会被视为投给该党的选举人;一些州会在选票上注明,把票投给某党的候选人就等于投给某党的若干个总统选举人;另一些州则只会在选票上告知选举人的存在,但不会把选举人的名字列出。
选举人团制度中一项关键的原则是“赢者通吃”。按各州规定,除了缅因和内布拉斯加两州外,其他48个州和华盛顿特区的 所有选举人的票都要投给在本州普选中胜选的候选人。比如,2016年特朗普在佛罗里达州获得的普选票比希拉里多出约1.2个百分点,因此他获得了佛罗里达全部29张选举人票。
选举人团是如何运作的?
每个州的选举人数量大致上反映该州的人口规模。全美国总共有538个选举人,加利福尼亚州的选举人最多55个,而一些人口稀少的州份,比如怀俄明、阿拉斯加和北达科他(还有华盛顿特区)等,选举人数量可以少至3个。
每个选举人代表一张选举人票,而总统候选人需要赢得选举人票中的大多数,即270张选举人票或以上才能当选总统。
通常来说,各州会将所有的选举人票都投给在该州的选民投票中胜出的人。举个例子,假如共和党候选人在得克萨斯州的全民投票中赢得50.1%的票数,那他就会获得该州的全部38张选举人票。
只有两个州(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会依据每个候选人在本州内的投票中得票的比例来分配选举人票。这就是为什么总统候选人的主要目标是那些特定的“摇摆州份”——就是那些双方均有可能在全民投票中胜出的州——而不是想在全国赢得尽可能多的选民票。
每赢得一个州,就会令他们离270张选举人票的目标更近一步。
赢得公众绝对票数却无法当选总统
这是有可能的!
虽然美国法律对选举人团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就是要求选举人团的成员“必须按照本州民意来投票”。
但是虽然有法律要求这样做,可是如何惩罚?这里面就有漏洞,包括两个方面:一个是法律规定了,“你不按民意选举结果投票我就要罚你”,可是没有说你投票无效,这就为胆大妄为的人创造了条件,宁肯失信也要改变投票对象。在美国以往的历史上,至少出现了300次的失信选举人。什么叫失信选举人?简单说就是不按照州选民意愿投票。
另一个问题是对失信选举人如何惩罚?美国各州的规定不一样,有的规定要口头斥责;有的州说我要罚款,要罚你1000美元;还 有的说你是失信之人,政治上不诚实,以后不能让你再当选举人了。大家看到了吧,就是这样不痛不痒的惩罚,连行政拘留几天都没有,可见违法成本太低了。
候选人可能在全国的选民当中得到最多人的支持,但是仍然无法赢得足够多的州份而获得270张选举人票。事实上,在过去五次大选中有两次,胜出一方的选民绝对票数是少于对手的。
2016年,唐纳德·特朗普(Donald Trump)的选民得票率比希拉里·克林顿(Hillary Clinton)少将近300万张,但是由于选举人团给了他大多数的选举人票,特朗普当选了总统。
2000年,乔治·W·布什(George W Bush)赢得了271张选举人票,但是其实民主党候选人阿尔·戈尔(Al Gore)在全民投票中的得票比他多50多万。
除上述两次之外,历史上只有另外三位美国总统是在没有赢得全民绝对票数的情形之下当选。他们分别是约翰·昆西·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卢瑟福德·B·海耶斯(Rutherford B Hayes)和本杰明·哈里森(Benjamin Harrison),均是19世纪的美国总统。
为什么要采取这样的选举制度?
在美国宪法于1787年起草时,全国公投选举总统在实际操作上是不可能的。这是因为这个国家的幅员之大以及通讯的困难。
与此同时,人们对于允许由首都华盛顿特区的立法者选择总统的办法也不大支持。于是,宪法的框架制定者就建立了选举人团制度,由每个州选择选举人。较小的州更支持这个制度,因为比起全国性的全民投票,选举人团制度在决定谁当总统这件事上给了他们更多的发声机会。
选举人团制度也受到了当时奴隶人口占比相当大的南方州份的支持。虽然奴隶不能投票,但是他们也会被算在美国的人口统计当中(每个奴隶被算作五分之三个人)。
由于选举人票的分配是由每个州的人口统计决定的,所以这样南方州份在总统选举中的影响力,就会比直接公投所能够给予他们的更大。
如果没有候选人赢得大多数怎么办?
如果没有候选人取得270张选举人票,众议院(即下议院)将会投票选出总统。这在历史上只发生过一次。1824年大选中的选举人票由四名总统候选人摊分,于是没有人赢得大多数。如今的美国政治体制已经由两大党派占据,这种事在现今已不太可能发生。
结果如何12月14日见分晓!
总的来说,从目前的情况看,不太可能发生这样的事情,因为拜登目前的选举人票是306票,特朗普则是232票,两人相差74票,悬殊太大,总不可能有70多人反水吧,就是按照最低线让特朗普得到270票,那还差38票呢,在美国历史上有着选举人反水情况,但是从来没有出现这么多人,如果真是这么多人把票投给特朗普,那特朗普真是要改写美国历史了,将成为挑战美国宪法第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