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宣布已向一个在香港的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发出了首个牌照。该平台获发牌以进行第1类(证券交易)及第7类(提供自动化交易服务)受规管活动。发牌条件包括持牌人只可向专业投资者提供服务。
SFC是首批就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制订全面监管框架的主要监管机构之一,而其所采取的方针与国际标准厘定机关的建议一致。其他主要市场的监管机构亦已宣布关于监管虚拟资产交易的计划,借以舒缓外界对于打击洗钱及消费者保障的忧虑。
SFC行政总裁Ashley Alder表示:“本会对虚拟资产的规管方针旨在保障投资者,并同时促进这个新兴行业的稳健和有序发展。当选择受规管的交易平台获发牌后,香港的投资者将可轻易地区分受到妥善规管与不受规管的平台。”
SFC将继续致力就发展金融科技业提供一个清晰明确且完善的规管环境。香港政府在11月展开的咨询中,建议新设一个法律框架,而SFC将可在此框架下规管所有中央虚拟资产交易所,包括只就目前不属SFC的司法管辖范围内的虚拟资产进行交易的虚拟资产交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