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洲证券及市场管理局(ESMA)已发布最终指南,以解决另类投资基金(AIF)行业的杠杆风险问题。
ESMA指南制订了通用标准,以推进国家主管部门(NCAs)在方式上的趋同化,包括:
评估AIF行业内杠杆的使用在多大程度上增加了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和
设计、校准和施加杠杆限制。
该指南遵循国际证监会组织(IOSCO)提出的两阶段法,并将这一方法重新纳入欧洲框架。此外,该指南为NCAs提供进行风险评估时要考虑的一组指标,以及在校准和施加杠杆限制时NCA应考虑的一组准则。
ESMA指南遵循欧洲系统性风险委员会(ESRB),于2018年4月发布,关于如何解决投资基金流动性和杠杆风险的建议。ESRB要求ESMA就另类投资基金经理指令(AIFMD)第25条提供指导,该条规定NCAs须确定AIF行业内杠杆的使用在多大程度上增加了金融体系的系统性风险,市场混乱的风险或经济长期增长的风险。
现在,该指南将被翻译成欧盟官方语言,随后发布在ESMA网站上。指南将在译文出版两个月后生效。
国家主管部门(NCA)是欧盟成员国的药品监管部门。它主要负责对未通过集中程序的欧盟药物进行授权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