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反垄断监管机构对阿里巴巴集团涉嫌垄断行为展开调查,这将是有关部门首次打击所谓的“二选一”做法,尽管这种做法在电子商务市场已使用多年。
这种策略在中国很普遍,尤其是在双十一这样的购物节期间。在这种策略下,网上商家被迫选择一个平台作为其独家分销渠道。
在该计划下,如果卖家在竞争对手的平台上出售商品,运营商可以通过阻断对商家的流量或将商品撤下来惩罚卖家。
中国监管机构早就对这种做法发出了警告,不过,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上周四宣布展开调查之前,有关部门一直未能采取行动。
11月,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和国家税务总局召集了包括阿里巴巴、京东、美团和拼多多在内的27家电商集团,要求它们停止这种行为,但对阿里巴巴集团的调查是一个新举措。
上海联赢律师事务所的证券律师 John Dong 表示,调查显示,监管机构正试图创下整个行业的纪录。
“每个人都知道从两种选择中选择一种的问题,北京也知道,”他说。“但此前没有采取任何措施。”
然而,这种做法遭到了诉讼。
2017年,中国第二大电子商务公司京东对阿里巴巴运营的在线商店天猫提起诉讼,指控后者滥用其市场主导地位。拼多多和唯品会随后也加入了诉讼,但法院尚未做出裁决。
全球最大的微波炉制造商格兰仕集团也在广州一家法院对阿里巴巴提起诉讼,称其分流了天猫上其产品的流量。在阿里巴巴与格兰仕签署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后,这一争端于去年6月得到解决。
中国的电子商务公司一直在为这一策略争吵不休,指责对方迫使商家选择立场。
2019年4月,中国第三大电子商务公司拼多多的创始人黄科林在给股东的信中表示,尽管这一“潜规则”没有为消费者、商家或制造商创造价值,但它不太可能在短时间内消失。
尽管这种做法有多普遍,但这可能是一项复杂的监管调查。从法律上讲,像阿里巴巴这样的平台是否有权决定自己为哪些客户服务,目前还没有明确的界定,尤其是在购物节期间,因为点击竞争非常激烈。
此外,这类案件几乎没有先例。中国官方只对外卖平台美团和饿了么的本地合作伙伴处以罚款。
此次监管调查正值中国政府加大对电子商务巨头的力度,上月发布了旨在防止互联网公司垄断行为的规定草案,这是中国首次对该行业采取严肃的反垄断行动。上周,它还对阿里巴巴、腾讯和顺丰控股的补贴征收了罚款。
分析人士表示,强制排他性的做法不仅限于电子商务行业,针对阿里巴巴的案件可能会导致更多行动。
其他公司,如叫车服务提供商滴滴,短视频平台抖音和快手,以及直播平台,如斗鱼和虎扑,可能也面临着遵守反垄断法的挑战。
然而,国际律师事务所品诚梅森为科技公司提供咨询的合伙人保罗·哈斯韦尔表示,目前尚不清楚中国监管机构是否会认定阿里巴巴有罪,如果是的话,惩罚会有多严重尚不知情。
“现在判断事态将如何发展还为时过早……对阿里巴巴来说,最坏的情况是限制其商业行为,甚至可能是试图分拆公司,但我认为这不太可能。”
《南华早报》的母公司阿里巴巴在一份声明中表示,该公司正在积极配合监管机构的工作,业务运营仍保持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