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大商所为何选择上市以生猪活体为标的的期货合约?为此做了哪些调研和论证工作?
大商所自2001年便开始猪类品种的储备研究,期间,研究的品种标的物不断调整,猪胴体、活猪、仔猪、分割猪肉、冻猪肉、生猪等持续地轮换研发、交错并进,交割方式的选择也是在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的可行性上反复论证。综合考虑产业发展现状与格局、产业规模、标准化水平以及服务实体经济需要,交易所选择了以生猪活体为交易标的。
近年,生猪养殖产业规模化、规范化及标准化水平不断提升,年出栏500头以上的规模化养殖场生猪出栏量占比从2007年的26%提升至现在的50%以上,统一仔猪供应、统一饲料、统一兽药、统一技术服务、统一销售出栏的“五统一”决定了出栏生猪标准化程度较高。
同时,我国生猪贸易模式成熟,流通方式以活体为主,现货市场贸易顺畅、市场化程度较高,供求双方不存在垄断,生猪价格完全由市场供求决定。上述特点为上市生猪期货奠定了基础。
可以说,以活体为交割标的、采取实物交割的生猪期货品种,是期现市场相向而行、经过二十年共同努力、最终达成共识的成果。
以下为生猪期货各省份的交割仓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