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工商銀行賬戶貴金屬産品介紹
(2021年版)
一、産品定義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賬戶貴金屬,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爲個人客戶提供的,采用賬戶記載形式,以人民币或美元買賣貴金屬份額的投資交易産品。其中,賬戶黃金可根據客戶需要,在櫃面按照相關報價轉換爲品牌黃金等業務并提取實物;其餘賬戶貴金屬産品,不得提取實物貴金屬。
賬戶貴金屬産品的風險級别爲第5級(R5),即風險因素可能對本金造成重大損失,最壞情況下可能導緻失去全部投資本金并出現額外虧損,産品結構較爲複雜。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宏觀政策或監管規定調整、應對市場極端情況需要、産品風險管理需要、自身業務調整需要、系統變更或突發事件等情況,對本産品的風險級别作出調整。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宏觀政策或監管規定調整、應對市場極端情況需要、産品風險管理需要、自身業務調整需要、系統變更或突發事件等情況,暫停或停辦部分或全部産品交易品種。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将盡可能提前或及時在官方網站(http://www.icbc.com.cn)發布通告,并按照通告事項處理後續事宜。
如遇上述業務暫停或停辦,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能立即或分階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開倉、停止平倉、強制清倉、強制關閉業務功能等措施。業務暫停或停辦計劃、措施、業務暫停或停辦後安排等具體事項,均以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網站發布通告爲準。
客戶應密切關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通過官方網站發布的通告,确保及時知悉相關内容。如客戶未能及時閱讀有關通告,由此産生的損失由客戶自行承擔。
二、适用客戶
本産品适用于年滿18周歲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且具備相應風險承受能力以及滿足本産品的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準入标準的個人客戶。賬戶貴金屬産品的客戶風險承受能力準入标準爲進取型(C5)。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宏觀政策或監管規定調整、應對市場極端情況需要、産品風險管理需要、自身業務調整需要、系統變更或突發事件等情況,對本産品的适用客戶準入标準作出調整。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戶風險能力評估爲按年評估,評估結果有效期一年。當有效期到期或有效期内客戶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不符合調整後的準入标準時,如客戶不進行評估或重新評估的結果不符合相應風險承受能力準入标準的,将無法新開倉,但客戶已有持倉的平倉交易不受影響(平倉交易須按現行交易規則執行)。
三、交易品種
賬戶貴金屬交易品種分爲賬戶黃金、賬戶白銀、賬戶鉑金和賬戶钯金。
四、交易币種及交易單位
賬戶貴金屬的交易币種包括人民币和美元,美元又分爲美元現鈔和美元現彙。
人民币買賣賬戶貴金屬的交易報價單位爲“人民币元/克”,資金結算單位爲人民币元,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四舍五入法)。
美元買賣賬戶貴金屬的交易報價單位爲“美元/盎司”,資金結算單位爲美元,保留小數點後兩位數字(四舍五入法)。
五、交易類型
賬戶貴金屬交易按照交易類型不同,分爲先買入後賣出交易和先賣出後買入交易。兩種交易類型相互獨立,分别操作。
(一)先買入後賣出交易
先買入後賣出交易指客戶先買入賬戶貴金屬,再賣出已買入賬戶貴金屬的交易。客戶賣出某種賬戶貴金屬的每筆交易數量不能大于其先買入後賣出交易賬戶記載該賬戶貴金屬的餘額數量。客戶以先買入後賣出交易方式買入賬戶貴金屬稱爲買入開倉,賣出賬戶貴金屬稱爲賣出平倉。
(二)先賣出後買入交易
先賣出後買入交易指客戶首筆交易爲賣出交易,然後在賣出的數量内部分或全部買入賬戶貴金屬的交易。客戶買入某種賬戶貴金屬的每筆交易數量不能大于其先賣出後買入交易賬戶記載該賬戶貴金屬的餘額數量。客戶以先賣出後買入交易方式賣出賬戶貴金屬稱爲賣出開倉,買入賬戶貴金屬稱爲買入平倉。
六、交易方式
賬戶貴金屬交易按照交易方式不同,分爲實時交易、挂單交易和轉換交易。
(一)實時交易
實時交易指客戶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交易報價實時買賣賬戶貴金屬的交易。
(二)挂單交易
挂單交易指客戶提交挂單指令,當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報價滿足挂單條件時,按挂單價格買賣賬戶貴金屬的交易。
1.挂單交易種類
挂單交易包括獲利挂單、止損挂單和雙向挂單。
(1)獲利挂單
獲利挂單指挂單價格優于實時交易報價的挂單,即客戶挂單買入價低于當前銀行賣出價或客戶挂單賣出價高于當前銀行買入價,當交易報價達到客戶挂單價格時按挂單價格成交。
(2)止損挂單
止損挂單指挂單價格劣于實時交易報價的挂單,即客戶挂單賣出價低于當前銀行買入價或客戶挂單買入價高于當前銀行賣出價,當交易報價達到客戶挂單價格時按挂單價格成交。
(3)雙向挂單
雙向挂單指同時訂立的一個獲利挂單和一個止損挂單組合。雙向挂單中的任意一項挂單成交,另一項挂單即自動失效。
2.挂單規則
(1)挂單有效期
挂單有效期包括24小時、48小時、72小時、96小時、120小時、當周有效和30天,其中當周有效的失效時間爲當周六早4點,30天的有效期爲720小時。
獲利、止損、雙向挂單的有效期從挂單訂立之時開始連續計算,均不區分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時間與非交易時間,超出挂單有效期而未成交的挂單将自動失效,客戶可在挂單有效期内撤銷尚未成交的挂單。
(2)挂單凍結
挂單生效後,客戶完成挂單交易所需的資金或賬戶貴金屬即被凍結。在挂單指令成交、撤銷或自動失效前,相應賬戶凍結的資金或賬戶貴金屬不能用于辦理其他事項。
(3)挂單交易價格最大偏離度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挂單交易價格設置最大偏離度限制,即挂單價格與市場價格偏離的最大範圍。如客戶挂單價格超過最大偏離度,該筆挂單申請無效。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宏觀政策或監管規定調整、應對市場極端情況需要、産品風險管理需要、自身業務調整需要、系統變更或突發事件等情況,調整最大偏離度限制。具體以實際交易爲準。
(三)轉換交易
轉換交易指客戶将持有的一種賬戶貴金屬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應報價轉換成另一種賬戶貴金屬或其他品種貴金屬的交易。轉換交易僅适用于先買入後賣出交易類型,目前轉換交易支持人民币賬戶黃金轉品牌黃金,其他轉換交易功能以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實際提供爲準。客戶進行轉換交易時,轉換價格(包括轉入價、轉出價)按相關交易規則計算。
七、交易限額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賬戶貴金屬交易業務設置單一客戶持倉限額和所有客戶總持倉限額,并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宏觀政策或監管規定調整、應對市場極端情況需要、産品風險管理需要、自身業務調整需要、系統變更或突發事件等情況調整上述限額。具體以實際交易爲準。
(一)單一客戶持倉限額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每個客戶持有的各品種下各币種賬戶貴金屬總規模分别設置限額。
1.多頭限額
對于先買入後賣出交易設置“多頭限額”,如客戶新開倉數量與已有先買入後賣出持倉數量合計在限額内,該筆新開倉交易可正常進行;如超過限額,該筆新開倉交易無法開展。
2.空頭限額
對于先賣出後買入交易設置“空頭限額”,如客戶新開倉數量與已有先賣出後買入持倉數量合計在限額内,該筆新開倉交易可正常進行;如超過限額,該筆新開倉交易無法開展。
單一客戶持倉份額到達限額後,客戶再發起開倉交易申請時會收到無法交易的系統提示。客戶已有持倉按現行規則平倉不受上述限額影響。
(二)所有客戶總持倉限額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所有客戶持有的各品種賬戶貴金屬總規模分别設置限額。
1.多頭限額
對于先買入後賣出交易設置“多頭限額”,如客戶新開倉數量與已有所有客戶先買入後賣出總持倉數量合計在限額内,該筆新開倉交易可正常進行;如超過限額,該筆新開倉交易與其後所有客戶的所有新開倉交易均無法開展。
2.空頭限額
對于先賣出後買入交易設置“空頭限額”,如客戶新開倉數量與已有所有客戶先賣出後買入總持倉數量合計在限額内,該筆新開倉交易可正常進行;如超過限額,該筆新開倉交易與其後所有客戶的所有新開倉交易均無法開展。
總持倉到達限額後,客戶再發起開倉交易申請時會收到無法交易的系統提示。客戶已有持倉按現行規則平倉不受上述限額影響。
八、交易起點數量和最小遞增單位
(一)人民币賬戶貴金屬
人民币賬戶黃金、鉑金、钯金的實時、挂單交易起點數量爲10克,交易最小遞增單位爲0.1克;人民币賬戶白銀的實時、挂單交易起點數量爲1000克,交易最小遞增單位爲0.1克。人民币賬戶黃金轉換交易起點數量爲1克,交易最小遞增單位爲0.1克。
(二)美元賬戶貴金屬
美元賬戶黃金、鉑金、钯金的實時、挂單交易起點數量爲1盎司,交易最小遞增單位爲0.01盎司;美元賬戶白銀的實時、挂單交易起點數量爲5盎司,交易最小遞增單位爲0.01盎司。
客戶将先買入後賣出交易子賬戶的某種賬戶貴金屬産品一次性全部賣出平倉,或先賣出後買入交易子賬戶中的某種賬戶貴金屬産品一次性全部買入平倉時,不受交易起點數量和交易最小遞增單位的限制。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有權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宏觀政策或監管規定調整、應對市場極端情況需要、産品風險管理需要、自身業務調整需要、系統變更或突發事件等情況,對交易起點數量與交易最小遞增單位作出調整,具體以實際交易爲準。
九、交易報價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在綜合考慮全球相關貴金屬市場價格走勢、國内人民币彙率走勢、市場流動性等因素的基礎上向客戶提供交易報價,并可根據市場情況、成本控制、風險控制和戰略調整需要等對交易報價的策略和機制進行調整,且不承諾本業務報價與其他有可能被認爲是貴金屬市場的報價保持一緻。具體交易報價以實際交易爲準。賬戶貴金屬的交易報價包括銀行買入價(即客戶賣出價)、銀行賣出價(即客戶買入價)。
銀行買入價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客戶買入賬戶貴金屬(即客戶向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賣出賬戶貴金屬)的交易報價。
銀行賣出價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向客戶賣出賬戶貴金屬(即客戶向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買入賬戶貴金屬)的交易報價。
對于賬戶貴金屬轉品牌貴金屬,轉出價指客戶轉出賬戶貴金屬的銀行買入價,轉入價是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應銷售渠道下的品牌貴金屬賣出價。
十、交易時間
賬戶貴金屬交易時間如下:
(一)營業網點
周一至周五:各營業網點實際營業時間。
(二)電子銀行渠道
周一:08:00~24:00;
周二至周五:00:00~24:00;
周六:00:00~04:00。
遇主要國際市場假期、國家法定節假日以及按國家規定調整後的實際休息日,或受自然災害、戰争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受國際上各種政治、經濟、突發事件等因素的影響,或受通訊故障、系統故障、電力中斷、市場停止交易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機、國家政策變化等因素的影響,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暫停全部或部分賬戶貴金屬交易,并在可行的前提下,盡可能提前或及時通過官方網站或其他形式告知客戶。暫停交易期間,實時交易、挂單交易和轉換交易無法辦理,已生效的挂單指令不能執行,但挂單指令的有效期計算不受影響。
十一、業務暫停與停辦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能因國家法律法規、宏觀政策或監管規定調整、應對市場極端情況需要、産品風險管理需要、自身業務調整需要、系統變更或突發事件等情況,暫停或停辦部分或全部賬戶貴金屬業務,并将盡可能提前或及時在官方網站發布通告。
十二、賬戶管理
客戶開辦賬戶貴金屬交易,須指定本人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立的個人多币種借記卡或結算賬戶活期存折作爲賬戶貴金屬交易的資金賬戶。客戶辦理完成開辦手續後,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自動爲客戶開立賬戶貴金屬的交易賬戶。客戶首次辦理賬戶貴金屬先賣出後買入交易并劃轉保證金時,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自動爲客戶開立保證金賬戶。
(一)資金賬戶
資金賬戶用于核算客戶買賣賬戶貴金屬資金的收付。資金賬戶中美元現鈔和現彙不能通過買賣賬戶貴金屬相互轉換,以美元現鈔買入的賬戶貴金屬在賣出後的資金仍爲美元現鈔,以美元現彙買入的賬戶貴金屬在賣出後的資金仍爲美元現彙。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賬戶管理的相關規定适用于資金賬戶。
(二)交易賬戶
交易賬戶用于核算客戶買賣賬戶貴金屬數量的收付。賬戶黃金、賬戶白銀、賬戶鉑金和賬戶钯金分設爲相互獨立的交易子賬戶,所記載的賬戶貴金屬不能累加或相互抵銷;交易賬戶中美元現鈔、美元現彙和人民币買賣的賬戶貴金屬分設爲相互獨立的交易子賬戶,所記載的賬戶貴金屬不能累加或相互抵銷;先買入後賣出交易和先賣出後買入交易分設爲相互獨立的交易子賬戶,所記載的賬戶貴金屬數量不能累加或相互抵銷。先買入後賣出交易賬戶中的賬戶貴金屬可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質押貸款管理的相關規定辦理質押貸款。
(三)保證金賬戶
保證金賬戶用于核算客戶先賣出後買入交易保證金的收付和損益。保證金賬戶分爲人民币保證金子賬戶、美元現鈔保證金子賬戶和美元現彙保證金子賬戶,三個保證金子賬戶相互獨立,其保證金不能累加或相互抵銷;同一交易币種保證金子賬戶下,買賣各種賬戶貴金屬的保證金可合并使用。保證金賬戶中的保證金不能直接提取現金、開具存款證明或爲其他債務提供擔保。
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同一地區(指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直轄市分行,省會城市行,設區的市、自治州、盟分行,及部分不設區的市分行等),客戶隻能指定一個資金賬戶,且隻能分别開立一個交易賬戶和一個保證金賬戶,但可調整資金賬戶對應的本地區個人多币種借記卡或結算賬戶活期存折。
已在本産品介紹公布前開辦賬戶貴金屬交易,且在同一地區先買入後賣出和先賣出後買入交易類型指定了不同資金賬戶的客戶,可與資金賬戶一一對應多個交易賬戶和保證金賬戶,但每個交易賬戶和保證金賬戶關閉後不能再新開立,直至所有交易賬戶和保證金賬戶全部關閉後,方可重新開立一個交易賬戶和保證金賬戶。
十三、計息及費用
客戶資金賬戶中的資金按照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活期存款利率及計息方式計付利息,法律法規或監管另有規定的除外;客戶交易賬戶中的賬戶貴金屬餘額不計付利息;客戶保證金賬戶中的資金不計付利息。
客戶按照交易報價買賣賬戶貴金屬,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不收取手續費。
十四、實物提取
客戶如有需要可按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規則在櫃面辦理賬戶黃金轉換爲品牌黃金,并提取實物。
十五、風險揭示
客戶辦理本産品交易之前應充分認識并完全理解可能遇到的各類風險,充分了解可能由此遭受的損失,并自願承擔這些風險和損失。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相關産品介紹、交易規則、風險提示、宣傳材料、資訊等不構成對客戶關于獲利能力、收益水平或不發生虧損等的任何擔保或承諾,客戶需對自己的交易策略、交易決定和交易結果負責。
以下僅爲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基于近期及以往市場情況和本産品特點列舉的主要風險種類和對風險因素的客觀分析,并不保證涵蓋賬戶貴金屬交易的全部風險種類,同時也不代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對市場情況的預測。
(一)政策風險
賬戶貴金屬是根據當前相關法律法規和監管規定設計的産品,如遇國家法律法規、宏觀政策或監管規定發生變化,可能影響到客戶正常買賣賬戶貴金屬,并可能造成業務暫停或停辦,進而導緻客戶受到損失。
(二)市場風險
受全球相關貴金屬市場影響,如賬戶貴金屬交易價格發生不利波動,可能導緻客戶受到重大損失,最壞情況下可能導緻客戶失去全部投資本金并出現額外虧損。對于先賣出後買入交易,如市場波動較大可能會導緻客戶保證金不足,進而引發客戶先賣出後買入交易持有的餘額數量被強制平倉。
(三)流動性風險
持有賬戶貴金屬的客戶,如在非交易時間産生資金需求等情況,可能面臨賬戶貴金屬不能及時變現的風險;如因市場流動性原因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交易報價價差擴大,客戶變現可能面臨不利情況。
(四)操作風險
客戶向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交交易指令時,應确保所提交的指令信息真實、準确、完整,并對交易指令的真實性、合法合規性負責,因客戶洩露身份識别信息、錯誤使用身份認證方式或操作失誤等原因,可能造成不必要損失。
(五)系統風險
客戶應充分認識軟件或網絡故障、黑客入侵、系統病毒感染、數據傳輸延遲、系統不兼容、操作不當、交易及資金賬戶密碼遺失或被盜用等風險,客戶自願承擔由此帶來的損失。交易時間内,客戶的未成交委托交易可能因通訊網絡速度等原因無法及時撤銷或成交,客戶自願承擔由此帶來的損失。
(六)合規風險
本産品交易須遵守國家及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關于反洗錢、反恐怖融資、反逃稅及制裁合規管理等相關規定,交易資金的來源及用途應符合法律法規要求,如出現涉嫌從事洗錢、恐怖融資、逃稅或違反制裁合規等管理制度的可疑交易行爲,客戶的交易指令及資金劃轉可能受到限制,且客戶須承擔由此産生的後果。
(七)不可抗力及突發事件風險
受自然災害、戰争等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影響,或受國際上各種政治、經濟、突發事件等因素的影響,或受通訊故障、系統故障、電力中斷、市場停止交易、交易所報價暫停等意外事件或金融危機、國家政策變化等因素的影響,可能對客戶正常買賣造成影響,進而可能使客戶受到損失。
(八)業務暫停、停辦風險
本産品可能因國家法律法規、宏觀政策或監管規定調整、應對市場極端情況需要、産品風險管理需要、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業務調整需要、系統變更或突發事件等情況全部或部分暫停、停辦,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能立即或分階段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開倉、停止平倉、設置或調整交易限額、強制清倉、強制關閉業務功能等措施,客戶可能無法正常買賣并需要自行承擔損失。業務暫停或停辦計劃、措施、業務暫停或停辦後安排等具體事項,均以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網站發布的通告爲準。
(九)其他風險
本産品介紹無法揭示本産品的所有風險和市場全部情形,除上述各類風險外,本産品可能受到其他或有風險的影響,對客戶交易産生不利影響。客戶在入市交易之前,應對自身的經濟承受能力、風險控制能力和心理承受能力做出客觀判斷,對本産品作仔細的研究,謹慎交易,客戶需自行确認預留正确的手機号碼,确保及時接收相關通知。因本産品介紹中未揭示的風險而産生的損失須由客戶自行承擔。
十六、其他
本産品介紹由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制定。
本産品介紹所列标題僅爲便于參考之目的,并不影響本産品介紹的結構且不應被用來解釋本産品介紹的任何内容。
(一)日期及時間
本産品介紹中所述日期及時間,如無特别說明,均指北京時間。
(二)産品介紹修改
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能基于國家法律法規、宏觀政策或監管規定調整、應對市場極端情況需要、産品風險管理需要、自身業務調整需要、系統變更或突發事件等情況對本産品介紹進行修改。除特殊情況外,對本産品介紹所做的任何修改,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将提前通過官方網站通告。在通告期内,客戶對産品介紹的修改有異議的,可在新産品介紹生效前通過95588電話銀行咨詢或通過櫃台、網上銀行、手機銀行等渠道辦理賬戶貴金屬業務的注銷手續。通告期滿,客戶未注銷或在通告期滿後繼續進行相關操作的,視爲接受修改後的産品介紹。
(三)産品動态調整
中國工商股份有限公司将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宏觀政策或監管規定調整、應對市場極端情況需要、産品風險管理需要、自身業務調整需要、系統變更或突發事件等情況,持續動态調整本産品的單一客戶持倉限額、所有客戶總持倉限額等相關規則,并适時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停止開倉、停止平倉、設置或調整交易限額、強制清倉、強制關閉業務功能等措施,或在修改本産品的客戶協議、産品介紹或交易規則前,對本産品相關交易規則、系統設置等采取臨時性或緊急調整,并盡可能提前或及時通過官方網站通告調整具體内容。臨時性或緊急通告内容與本産品的客戶協議、産品介紹或交易規則沖突的,以通告内容爲準。客戶應密切關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網站發布的通告,及時獲取相關信息并采取風險控制措施。
(四)通知方式
本産品介紹中所述及的有關調整及其他重要事項,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将優先通過官方網站發布通告,并可能視情況同時采取其他補充通知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短信、電話、融e聯、手機銀行等方式,對客戶進行通知或提醒。除通過官方網站及時獲取有關通告之外,客戶還應自行确認預留正确的手機号碼(客戶僅修改借記卡或網上銀行、手機銀行預留手機号碼,不能自動變更本業務預留手機号碼),并确保能及時接收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可能通過手機渠道發送的相關通知。如客戶未密切關注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官方網站,或者未預留有效手機号碼、将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提示信息或電話設置爲拒收、免打擾或因通訊網絡故障等其他原因,導緻未能及時知悉通告内容或無法接收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的相關通知,由此産生的損失及不利後果由客戶自行承擔。
(五)咨詢投訴渠道
如有問題,客戶可通過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營業網點、門戶網站或手機銀行APP在線客服咨詢投訴,或撥打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統一的咨詢與投訴電話(955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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