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15日,第四次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领导人会议期间,亚太地区15个国家正式签署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以下简称RCEP协定)。作为世界上参与人口最多、成员结构最多元、发展潜力最大的自贸区,RCEP协定的签署必将为促进地区的发展繁荣增添新动能,为世界经济实现恢复性增长贡献新力量。
为落实《RCEP领导人联合声明》,推动RCEP协定早日生效,支持构建透明、开放、包容、非歧视、基于规则的多边贸易体制,RCEP各成员国贸促机构和商协会商讨共同发起《关于共同推进RCEP区域经贸合作青岛倡议》,并达成以下共识:
一、我们深刻意识到RCEP协定的签署对区域经济增长和全球经济复苏的重要意义。
我们相信RCEP协定将进一步扩大成员国间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和市场准入,促进域内经济要素自由流动,强化成员间生产分工合作,拉动区域内消费市场扩容升级。在当前疫情对世界经济造成严重冲击的背景下,RCEP协定的签署和实施将有力促进地区繁荣稳定,为加快疫情后世界经济复苏提供动能。
二、我们建议整合RCEP成员国优质资源,携手重构区域产业链、价值链。
我们认识到RCEP协定最大限度地兼顾了各方诉求,使得处于不同发展水平的经济体,规模各异的企业以及各类利益攸关方均能从中受益。RCEP协定生效后,行业准入扩大和投资壁垒降低将会释放巨大的市场潜力,进一步促进区域内贸易和投资往来。因此,各国有必要充分利用本国优势产业,发挥成员国要素禀赋优势,促进区域内经贸规则的优化和完善,通过创新和域内产业整合,带动成员国产业链和供应链的提升与重构。
三、我们呼吁各国积极打造RCEP服务平台,助力企业开拓成员国市场。
我们鼓励各国通过多种渠道做好RCEP协定权威解读、公共宣传和培训,帮助企业充分利用RCEP协定带来的发展机遇,使得RCEP协定的优惠条款能够更快更好地惠及域内工商界。我们期望各国举办与RCEP相关的经贸论坛、研讨会和展览会等,帮助RCEP成员国企业构建交流合作平台。我们希望各国工商会加强专业服务,为企业更好地利用RCEP协定开拓国际市场提供务实服务。
四、我们期望各国支持地方先试先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经济技术合作。
我们支持将RCEP协定与各国地区发展紧密结合,特别是通过过渡性条款的先行先试,为高效执行RCEP协定经贸规则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样板经验。我们还支持为中小企业合作搭建更广阔的平台,鼓励它们更积极地利用RCEP协定,参与相关经济合作项目,更好更快地融入区域价值链和供应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