币安上周五再一次收到警告,这一次发出警告的是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
据香港证监会称,他们已了解到该公司在多个地区提供股票代币交易服务,因此担心他们也可能在向香港的投资者提供此类服务。
证监会随后证实币安在香港没有任何许可或注册实体。
股票代币可能以零碎单位定价,因此被作为投资者获取零碎股份而非完整缴足股份的一种投资方式。
按照香港的《证券及期货条例》(SFO),股票代币很可能被归类为“证券”,如果是这样的话,就受到证监会的监管。
证监会认为,如果股票代币被视作证券,则论是在香港境内或是向香港投资者出售和/或分销股票代币,均应被视为需要获得证监会许可的受规管活动,除非另有规定。
任何违反相关规定的人都可能被起诉,一经定罪,将受到刑事制裁。
已有投资者向证监会提出投诉,称他们无法顺利地从不受监管的平台所开设的账户中出金。此外,投资者应注意,若无监管平台与香港不存在联系,则香港证监会可能无权进行监管。若出现争议,就很难获得帮助,也很可能无法获得法律援助。
就在最近,立陶宛中央银行已宣布币安无权在立陶宛境内开展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