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黨中央、國務院領導下,在國務院金融穩定發展委員會和國家金融管理等有關部門的指導和支持下,推進重大金融改革創新試點和項目實施,深化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
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上海國際金融中心建設“十四五”規劃»的通知,要使人民币金融資産在國際市場接受度更高,影響力更大,要争奪國際大宗商品的定價權。
通知裏四十多次提到了人民币,具體整理如下:
1.市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等利率市場化形成機制深入推進,中國外彙交易中心(CFETS)人民币彙率指數成爲人民币彙率水平的主要參照指标。
2.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統(CIPS)、城銀清算服務公司、全球清算對手方協會(CCP12)等一批重要清算機構或組織落戶上海。
3.上海在全國率先開展了跨境貿易人民币結算、期貨保稅交割、個人稅收遞延型商業養老保險和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合格境内有限合夥人(QDLP)等創新業務試點。
4.上海自貿試驗區臨港新片區建設啓動,率先實施優質企業跨境人民币結算便利化、境内貿易融資資産跨境轉讓、一次性外債登記等一系列創新舉措。
5.堅持以人民币金融市場建設爲戰略重點。
6.不斷深化金融改革創新,進一步豐富人民币金融産品和工具,拓展人民币金融市場廣度和深度,加強金融市場聯動發展,完善市場創新、交易、定價、清算等功能,增強人民币金融産品全球定價權和影響力。
7.到2025年,上海國際金融中心能級顯著提升,服務全國經濟高質量發展作用進一步凸顯,人民币金融資産配置和風險管理中心地位更加鞏固,全球資源配置功能明顯增強,爲到2035年建成具有全球重要影響力的國際金融中心奠定堅實基礎。
8.人民币跨境使用樞紐地位更加鞏固,“上海價格”國際影響力顯著擴大。
9.人民币可自由使用和資本項目可兌換先行先試取得重要進展,在岸和離岸業務統籌發展格局初步形成,境外投資者在上海金融市場參與程度進一步提高,跨境投融資服務中心建設取得新進展。
10.人民币金融資産、重要大宗商品等“上海價格”在國際市場接受度更高、影響力更大。
11.建立具有全球影響力的人民币債券指數體系。
12.配合深化彙率市場化改革及健全市場化利率形成和傳導機制,優化人民币彙率中間價形成機制,做好上海銀行間同業拆放利率(Shibor)、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境内外币同業拆放參考利率(CIROR)的機制優化和應用推廣等工作。
13.鼓勵境外投資者采用境内指數和估值,支持境外投資者以境内人民币債券指數作爲業績基準和債券投資跟蹤标的,鼓勵境外投資者采用境内權威機構估值作爲人民币債券的公允價值計量。
14.充分發揮金融衍生産品風險管理功能,研究探索在中國外彙交易中心等開展人民币外彙期貨交易試點,穩步推進30年期國債期貨、代表性市場股指期貨及股指期權等産品研發上市。
15.支持人民币跨境支付系統(CIPS)建設,助力豐富CIPS系統功能,拓展系統參與機構。
16.支持上海清算所開展大宗商品清算通業務,爲合規大宗商品現貨服務平台開展境内和跨境交易提供以人民币爲主的多币種清算和結算服務。
17.全面落實中央支持浦東新區高水平改革開放部署,不斷強化金融開放樞紐門戶功能,推進人民币可自由使用和資本項目可兌換先行先試,發展人民币離岸交易、跨境貿易結算和海外融資服務,完善跨境金融管理制度。
18.創新面向國際的人民币金融産品,擴大境外人民币境内投資金融産品範圍,促進人民币資金跨境雙向流動。在臨港新片區開展外彙管理高水平開放試點。
19.以服務實體經濟和更高水平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爲出發點,支持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等圍繞離岸經貿業務提供金融服務,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發展人民币離岸交易。
20.提升人民币金融資産配置中心能級。推進期貨市場擴大開放,爲持有境内人民币資産的境外投資者提供更加便利的風險對沖支持。
21.推動人民币債券等成爲國際市場認可的合格擔保品,搭建人民币債券等擔保品跨境互認渠道。
22.支持大宗商品貿易、對外工程承包、跨境電子商務等領域使用人民币計價結算,提升人民币在經常項目和直接投資中的收付比例。
23.支持跨境人民币貿易融資轉讓服務平台發展。
24.創新面向國際的人民币金融産品,擴大境外人民币境内投資金融産品範圍,促進人民币資金跨境雙向流動。
25.以服務實體經濟和更高水平貿易投資自由化便利化爲出發點,支持金融市場、金融機構等圍繞離岸經貿業務提供金融服務,在風險可控前提下,發展人民币離岸交易。
26.提升人民币金融資産配置中心能級。
27.推進期貨市場擴大開放,爲持有境内人民币資産的境外投資者提供更加便利的風險對沖支持。
28.深化私募基金跨境投資試點,推動參與合格境外有限合夥人(QFLP)試點的外資機構管理境内人民币基金,鼓勵符合條件的内資機構參與QFLP試點,支持境外知名資産管理機構和符合條件的境内機構申請合格境内有限合夥人(QDLP)試點資質。
29..把握«區域全面經濟夥伴關系協定»(RCEP)簽署重要契機,優化跨境支付清算等金融服務,支持人民币跨境使用,加強與RCEP成員之間金融交流合作。
30.提升金融科技應用水平,穩步推進數字人民币應用試點,豐富數字人民币應用場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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