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行业政策
(一)航空机场政策赋能,行业快速发展
航空机场政策涉及国家交通运输保障与人民人身安全,从政策类型上看,我国航空机场政策主要包括支线航空发展政策、中小机场补贴政策、机场收费政策、机场安保政策以及机场新技术应用政策等。近年来,国家发布多项政策,多维度的保障、规范航空机场行业发展。
(二)投资体制多元化,社会资本进军民航业
2016年10月30日,民航局印发《关于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民用机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全面放开民用机场建设和运营市场,创新民用机场建设和运营投融资方式,加大对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政策支持。近几年国务院发布的系列文件和民航局《意见》均表明,社会资本参与民营机场投资建设符合政策导向。
结合《民用机场总体规划规范》(MH 5002-1999),按照使用功能对民营机场用地范围进行区域划分,可大致分为下表所示6类:
机场集团属重资产型地方国有企业,拥有较好的信用评级,融资成本较低。社会资本参与机场投资建设,需结合机场集团承担的机场安全运营主体职责及其投融资目标进行思考。飞行区是事关民航安全的核心区域,其持续运行所涉及的空中交通、民用航空通信、导航、监视、航空气象、航行情报由空管局直接管理,未来一段时间内对市场开放的可能性较低。货运区通过向货运航司收取费用获得收益,向社会资本开放的意愿较低。工作区主要由机场集团提供土地,由各航空公司、驻场单位、航油公司自行投资建设。绿化区属于非营利性设施,引入社会资本所付出的成本将明显高于发债利率,引入社会资本不具备合理性。因此,民用机场引入社会资本投资建设运营的内容主要集中在航站区与配套服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