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金融信息網訊(記者吳雨)6月末,我國基礎貨币較年初減少了3400億元,但銀行體系流動性保持合理充裕。如何看待基礎貨币下降與流動性合理充裕這看似矛盾的現象呢?日前,中國人民銀行在第二季度貨币政策執行報告中對此進行了解釋。
2018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先後三次定向降準,并增加中期借貸便利(MLF)投放,增大中長期流動性供應,保持流動性合理充裕。但與此同時,6月末,我國基礎貨币較年初則減少了3400億元。
爲何基礎貨币下降流動性卻能夠保持合理充裕?人民銀行發布的報告認爲,我國基礎貨币并不等同于銀行體系流動性。随着貨币政策調控框架從數量型爲主向價格型爲主逐步轉型,觀察銀行體系流動性宜從“量”“價”兩方面着手。
據介紹,基礎貨币包括現金、法定存款準備金和超額存款準備金,其中法定存款準備金是交存央行并被凍結的,隻有超額存款準備金才可由商業銀行用于支付清算并支持資産擴張,構成所謂的銀行體系流動性。
數據顯示,6月末,我國金融機構超額準備金率爲1.7%,較3月末高0.4個百分點,較上年同期高0.3個百分點。可見,上半年,我國銀行體系流動性保持合理充裕。
業内人士表示,多數貨币政策操作會對基礎貨币和流動性産生同向影響。比如,當中央銀行通過公開市場操作、再貸款、再貼現以及資産購買等方式投放流動性時,基礎貨币和超額準備金會同步增加,央行資産負債表出現“擴表”;反之,當中央銀行通過上述貨币政策工具回收流動性時,基礎貨币和超額準備金則會同步減少,央行資産負債表相應“縮表”。
不過,調整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會對基礎貨币和流動性産生不同影響。央行報告稱,當中央銀行下調法定存款準備金率時,部分法定準備金會釋放爲超額準備金,靜态看這隻影響基礎貨币的結構,而不影響基礎貨币的總量,但同時銀行體系流動性則是增加的,由此金融機構的資産擴張能力增強。
人民銀行表示,不少發達經濟體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相對較低,因此其基礎貨币數量基本等同于銀行體系流動性。但相較于發達經濟體而言,我國法定存款準備金率相對較高,人民銀行降準後雖然會出現基礎貨币減少,但該操作通常具有擴張的效應。
4月人民銀行下調部分金融機構存款準備金率并置換其借用的MLF。報告稱,下調存款準備金率1個百分點,并不改變基礎貨币總量,隻是一部分法定準備金轉換成超額準備金,由此會增加約1.3萬億元的超額準備金;而降準後商業銀行用降準資金來償還9000億元MLF,會使基礎貨币和超額準備金同步減少9000億元。上述操作完成後,雖然基礎貨币減少了9000億元,但銀行體系流動性實際上淨增加約4000億元。
除貨币政策操作外,春節前提現、财政存款變動等其他因素也會對基礎貨币和銀行體系流動性産生影響,月度間的波動可能會相對較大,但對全年整體影響有限。
報告指出,随着貨币政策調控框架從數量型爲主向價格型爲主逐步轉型,觀察銀行體系流動性宜從“量”“價”兩方面着手。從“量”上要看銀行體系超額準備金水平,而不是簡單看基礎貨币數量;從“價”上要看貨币市場利率尤其是銀行間的資金價格。
2018年以來,我國貨币市場利率穩中有降,6月份同業拆借和質押式回購加權平均利率分别爲2.73%和2.89%,較上年12月份分别下降0.18個和0.22個百分點;銀行間市場存款類機構以利率債爲質押的7天期回購利率(DR007)從上年末2.9%左右下降到7月末的2.6%左右。
報告認爲,随着金融創新和金融市場深化發展,價格型指标将更趨重要。應當說,目前銀行體系流動性是合理充裕的。
央行表示,下半年将繼續保持貨币政策的穩健中性,把好貨币供給總閘門。靈活運用多種貨币政策工具組合,合理安排工具搭配和操作節奏,加強前瞻性預調微調,維護流動性合理充裕,保持适度的社會融資規模,把握好穩增長、調結構、防風險之間的平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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