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安機關對GUCS、麒麟礦機虛拟币系列案件立案偵查以來,先後對35名犯罪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強制措施。其中,王某某等犯罪嫌疑人被檢察機關以涉嫌詐騙罪、楊某某等犯罪嫌疑人被檢察機關以涉嫌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林某某等犯罪嫌疑人被檢察機關以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批準逮捕。
公安機關已查封、扣押、凍結相關犯罪嫌疑人車輛、現金、多處房産等涉案财物。下一步公安機關将持續加大案偵工作力度,全力追贓挽損。
請受損群衆攜帶本人身份證、轉款憑證、虛拟币賬戶信息等與案件有關的資料原件、複印件,前往居住地公安機關報案,公安機關将根據報案資料核對受損金額。
公安機關正告參與GUCS、麒麟礦機虛拟币系列案件的違法犯罪分子,主動投案自首,争取寬大處理。對主動自首、及時退繳贓款的,将依法從輕處罰;對于拒不認罪自首、退繳贓款的,将依法嚴厲追究法律責任。
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公安機關提醒受害群衆依法依規反映情況和訴求,不信謠、不傳謠,對編造、散布各類謠言,惡意挑撥、煽動、參與非法聚集、擾亂社會治安秩序、危害公共安全等違法犯罪活動,公安機關将堅決依法查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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