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汇平衡,即国际收支平衡,也就是指国家在一定时间内(通常为一会计年度)对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商品、劳务和资本的总收入和总支出的对比。
外汇平衡概念有静态与动态之分。
静态外汇平衡是指在某一时点上,外汇总收入与外汇总支出抵后无余额而处于平衡状态。动态外汇平衡是指在某一时期内,外汇总收入的变量与外汇总支出的变量相抵后无余额而处于平衡状态。通常我们谈到外汇平衡,是指动态外汇平衡。
为什么要保持外汇平衡?
前几年,我国外汇收入持续上升,外汇储备正常,但从84年下半年起特别是85年上半年以来,我国出口下降,进口猛增,导致外汇储备骤减。为了迅速扭转这种局面,国务院和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放宽政策,对超计划出口的扩大外汇留成比例,对亏损出口商品减税、免税以鼓励出口,同时对部分进口物资加收调节税以进行限制,并砍掉了一些引进和进口项目,奖出限入,开源节流,以求保持外汇平衡。
我认为,果断地砍掉一些项目,压缩外汇支出,这是以消极手段求得消极平衡,它只能作为应急的权宜之计,决不能把它作为我国今后保持外汇平衡的长期策略。
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收入可以保留现汇,企业买卖外汇仍通过外汇调剂市场办理。企业一切正常外汇收入均可进场卖出。企业正常生产、经营、还本付息和红利汇出应首先从其现汇帐户余额中支付,帐户资金不足时可向外汇管理部门提出申请。
外汇管理部门审核其入场资格。对企业外方资本金不到位、未按合同规定返销以及未如期达到国产化的,一般不予批准进场。对符合条件的,可进场购买。
外国投资企业从外汇收支不平衡的外商投资企业中分得的人民币利润,经外汇管理部门核准后转为该企业或其他企业的增资或新投资,可以享受以外汇投资的同等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