爲貫徹三門峽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根據《三門峽市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相關要求,積極構建财政資金激勵引導三門峽市智能制造、高端裝備制造等能夠帶動三門峽主導産業上下遊領域的發展,支持三門峽市智能制造産業發展壯大,拟設立三門峽經開區智能制造産業發展基金。爲充分調動社會資源的積極性,吸引更多優質社會資本、項目、人才向三門峽市集聚,現面向全國公開遴選子基金管理人,征集子基金組建方案。現将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基金基本情況
三門峽國興産業投資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母基金)成立于2021年11月30日,由三門峽市财政局出資40億元設立,其中母基金受托管理機構爲三門峽市國有資産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母基金與上下級财政資金、國有資本及社會資本合作新設子基金,或出資參與現有基金。
本次拟設立經開區智能制造産業發展子基金,子基金規模爲1億元,母基金認繳出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子基金總規模的30%。主要以股權投資方式,投資于三門峽智能制造産業,或者引進智能制造産業企業落戶三門峽。子基金原則上須在三門峽注冊設立,由子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子基金須納入母基金統一的審計、監督和綜合評價體系。
二、基金管理人遴選方式
(一)申報參考文件
請申報機構按照《三門峽國興産業投資基金有限公司子基金管理人遴選方案》的要求編制申報材料并附有關證明。
(二)申報時間
申報開始時間爲本公告公示之日,受理截止時間爲:2022年5月10日。
(三)申報途徑
請申報機構在受理時間截止前,采取電子郵件(電子材料)和申報材料郵寄(紙質材料)兩種方式同時完成申報;
文件接收單位:三門峽市國有資産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電子郵件地址:smxcyjj@126.com;
紙質材料郵寄地址:三門峽市湖濱區河堤北路廣發銀行7樓703室。
(聯系人:趙經理; 聯系電話:0398-2859225)
特此公告
三門峽市國有資産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22年4月19日
附:《三門峽國興産業投資基金有限公司子基金管理人遴選方案》原文
三門峽國興産業投資基金有限公司子基金管理人遴選方案
爲進一步做好三門峽國興産業投資基金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國興産業基金或母基金)子基金管理人公開遴選工作,充分發揮國興産業基金引導帶動作用,按照《三門峽市政府投資基金管理辦法》(三政辦〔2021〕20 号)、《三門峽産業投資基金設立方案》(三财基金〔2021〕1 号)要求,特制定此方案:
一、基金概況
爲發揮财政資金的杠杆作用,實現政府主導和市場化運作的有效結合,引導财政資金、國有資本和社會資本支持三門峽市實體經濟發展,推動産業優化升級和科技創新,促進市外優質資本、項目、技術、人才在三門峽市聚集,三門峽市設立三門峽國興産業投資基金有限公司,設立規模爲 40 億元,由三門峽市财政局單獨出資。三門峽市國有資産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市國資公司)作爲國興産業基金的受托管理機構,主要負責制定國興産業基金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投資計劃、選聘子基金管理團隊。參與子基金的設立、監督子基金的管理運營和國興産業基金退出等工作。
二、基金投入與管理
國興産業基金采用“母子基金”模式,與上下級财政資金、國有資本及社會資本合作設立子基金或出資參與現有基金,主要通過基金鼓勵扶持符合三門峽市産業發展方向的“瞪羚企業”、“小巨人企業”、“專精特新企業”。
(一)注冊設立。子基金由國興産業基金聯合社會資本共同發起或參股設立。國興産業基金對單支子基金的投資不超過母基金資産總額的 30%;多級财政資金參與設立的子基金,市級财政出資比例不得超過子基金規模的 50%。子基金原則上應注冊在三門峽境内。
(二)出資要求。子基金可采取一次募集的方式,出資人應于子基金批準設立後按協議約定完成首期出資。
(三)存續期限。子基金存續期爲 5+2 年(投資期 5 年,回收期 2 年),經出資人協商一緻可延期。
(四)投資領域。主要投資領域爲落實國家産業政策,支持三門峽市創新創業,支持三門峽市産業轉型升級和發展,扶持重大關鍵技術産業化,加快培育新基建、5G 等戰略性新興産業和新能源、新材料、裝備制造等三門峽市主導産業的發展。
(五)投資要求。基金投資三門峽市本地企業不低于基金總額的 50%。
(六)投資禁止。國興産業基金及子基金不得從事貸款或者股票、期貨、房地産、證券投資基金、企業債券、金融衍生品等投資,不得用于贊助、捐贈等支出,不得開展法律、法規禁止從事的其他業務。
三、遴選基本原則
(一)依法依規。子基金管理人公開遴選應符合《政府投資基金暫行管理辦法》(财預〔2015〕210 号)、《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第 105 号令)等法律法規要求。
(二)公正公平。符合申請資格的管理人均可遞交資料參與遴選,将按統一标準進行遴選。
四、申報條件
(一)申報要求
子基金管理人應建立健全内部風險防控體系,定期向受托管理機構報告子基金運營狀況,并符合以下條件:
1.在我國境内依法設立,且在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登記備案,注冊資本不低于 1000 萬元,最近 3 年不存在重大違法違規行爲;
2.有固定營業場所及與其業務相适應的軟硬件設施,應向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證監會第 105 号令)等規定的合格投資者募集資金;
3.具備豐富的投資管理經驗和良好的管理業績,健全的投資管理和風控控制流程,規範的項目遴選機制,能夠爲被投資企業提供創業輔導、管理咨詢等增值服務;
4.至少有3名具備3年以上股權投資或股權投資基金管理工作經驗的高級管理人員,且有 3 個(含)以上股權投資的成功案例(即投資所形成的股權投資年平均收益率不低于 10%);
5.對子基金的出資額不低于子基金認繳規模的 1%;
6.在提交合作方案時,須至少已取得拟設立子基金認繳規模30%的出資意向,并提供拟出資人出資承諾函等材料;
7.子基金管理機構應當具備募集社會資本的能力,并提交切實可行的募資方案和投資計劃;
8.受托管理機構要求的其他條件。
(二)申報材料要求
申報機構對申報材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有效性、一緻性負完全責任。對于以虛假材料騙取國興産業基金出資的,将取消申報機構申報資格并追究法律責任。申報材料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1.申請報告及方案
申請受托管理子基金的申請報告;
2.申請機構情況
(1)申請機構基本情況表;
(2)申請機構主要管理人員情況表;
(3)申請機構所管理基金情況表;
(4)申請機構近兩年設立基金的募集情況;
(5)申請機構業績說明;
(6)最近兩年一期審計報告;
3.合作方案
(1)子基金要素方案;
(2)子基金申報方案;
(3)子基金合夥協議;
(4)出資人承諾函;
(5)委托管理協議;
(6)資金托管協議;
(7)子基金管理團隊情況表;
(8)項目儲備情況;
4.其他證明性文件
(1)基金管理人營業執照及工商基本情況表。
(2)中國基金業協會登記證明、章程、信用信息報告等;
5.注意事項
(1)申報機構應對申報材料的真實性負責。對虛假材料申報子基金管理人的,一律取消申報資格。
(2)所提供申報材料紙質版一式叁份(加蓋企業公章),并提供電子版。紙質版申報材料不予退回。
(3)申報機構應按順序準備申報材料,并列出目錄。申報材料需用 A4 紙裝訂。
(4)受托管理機構對本方案擁有最終解釋權。
四、工作程序
(一)公開征集。母基金受托管理機構通過網站、媒體等多種渠道公開征集合作機構。
(二)機構申報。申報合作的子基金管理人向受托管理機構提交申報材料。
(三)盡職調查。受托管理機構相關部門通過實地考察等方式,對子基金管理機構和子基金進行盡職調查。盡職調查内容包括與基金管理團隊交流訪談,查閱公司營業執照、公司章程、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管理制度、投資文件;進行相關行業調查、拜訪行業專家;實地考察基金已投資項目和拟投資項目。
(四)交易談判。根據項目盡職調查情況,與拟投子基金進行談判,就出資協議等文件的相關主要條款達成一緻。
(五)投資決策。母基金受托管理機構将通過對子基金管理人盡職調查、組織評審等程序來确定最終合作方。
三門峽市國有資産運營管理有限責任公司
2022 年 4 月 19 日
本文來源rrh123,原文:https://news.pedaily.cn/202204/49077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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