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间外汇市场开放的历史可以追溯至2003年,以中银香港成为人民币清算行为标志。之后,清算行模式陆续扩展至全球各个区域金融经济中心。
2015年9月,银行间外汇市场启动了对境外主权类机构的开放。伴随着之后商业类机构获准进入境内债券市场,银行柜台外汇即期交易同时放开以满足其投资和利润汇回的兑换需要。
人民币国际化的持续推进和我国利率、汇率改革的不断深化,境内外交易主体对银行间外汇市场流动性和服务能力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此,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在2016年着力推进市场对外开放,积极开展业务和产品创新。
2016年1月份,银行间外汇市场在放开境外央行类机构和人民币清算行入市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境外交易主体的开放力度,允许符合条件的人民币购售业务境外参加行入市,参与境内银行间外汇即期、远期、掉期、货币掉期及期权交易。
在进一步引入境外机构入市的同时,银行间市场外汇交易时间也在进一步延长。为便利境外机构交易,自2016年1月起,银行间市场外汇交易时间延长至北京时间23时30分,覆盖欧洲交易时段。
在夜盘交易时段(16时30分至23时30分),人民币汇率中间价及浮动幅度、做市商报价等市场管理制度仍然适用,交易后处理及市场服务支持时间也相应延长。数据显示,交易时间延长以来,做市商在夜盘交易时段持续提供买卖双边报价,各交易品种在夜盘时段均有成交。
与此同时,2016年人民币直接交易币种不断丰富,交易服务不断完善,2016年银行间外汇市场共新增12个人民币直接交易货币对,直接交易货币对总数已达22个。
2017年2月,外汇局批准向境外商业类机构投资者开放境内外汇衍生品市场,但这类机构不可直接参与银行间外汇市场,只能通过具备代客人民币对外汇衍生品业务资格且符合规定的银行间债券市场结算代理人条件的境内金融机构办理柜台外汇衍生品业务。
当你看到“银行间外汇市场”这么几个字的时候,脑子肯定有了一个模糊的概念,那就是这个市场是银行或机构者玩的的一个场所,它是不对个人(零售)投资者开放的。
银行间外汇市场是一个没有中心的市场,参与者有国际大型银行、大型对冲基金以及一些跨国公司。其中国际大型银行占据大多数,这些银行是央行指定的履行做市商义务的银行,同时被允许和央行在银行间外汇市场直接进行交易。
零售投资者需要了解的是,银行间外汇市场的目的就是为其他市场参与者提供流动性,而银行间外汇市场之间的竞争带来的最大好处,就是合理的点差和公平的报价。
银行间外汇市场在外汇交易中充当着流动性源头的角色,各大银行会依据自己的外汇负债和外汇资产风险控制标准来对外进行报价,而每一家银行对每一种货币都有不同的风向控制标准,导致最终报价会和其他银行存在着差别,所以我们在外汇交易中看到的报价一般都是综合多家大型银行的集中报价(当然银行也可以直接对个体或者特定群体进行报价)。在这种报价模式下,银行间撮合的只是各大银行、对冲基金等大型金融机构的外汇价格,一般的金融机构和个人是无法进入银行间外汇市场进行报价的,只能先通过大银行给出的报价再进行交易。比零售外汇经纪商就是先接受银行的报价再把报价报给个人投资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