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回应其公民和企业的多次澄清请求,比利时金融服务和市场管理局(FSMA)对包括比特币、以太币以及其他类似加密货币不被认同为证券或投资工具的原因进行了解释。 根据FSMA周四公布的内容,比利时的证券法不适用于此类数字资产,加密资产没有发行人,而是由计算机代码所创建,而非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执行。 但是,该监管机构指出,如果相关加密资产具有支付或交换功能,且是可交换或可替代的,则其他法规也可能适...
比利时金融服务和市场管理局(FSMA)对包括比特币、以太币以及其他类似加密货币不被认同为证券或投资工具的原因进行了解释。
根据FSMA周四公布的内容,比利时的证券法不适用于此类数字资产,加密资产没有发行人,而是由计算机代码所创建,而非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协议执行。
但是,该监管机构指出,如果相关加密资产具有支付或交换功能,且是可交换或可替代的,则其他法规也可能适用于相关资产以及提供某些相关服务的人员。
FSMA进一步指出,尽管缺乏具体的立法,但如果加密货币被纳入金融工具并具有个人或法人实体等发行人,则可以等同于证券。
为了回应相关方提出的越来越多的有关加密资产的财务规则的问题,当局采用了一项“逐步计划”,为其分类提供一系列指导方针。
比利时金融监管机构强调,该计划在技术方面是中立的。FSMA详述道:“作为证券,金融工具或投资工具的资格不取决于所使用的技术。”此外,机构还补充称已准备好更新该计划,以反映未来的监管变化。
其中一个事件可能是即将采用的欧盟加密资产市场(MiCA)框架,该框架已于6月底由欧洲机构和成员国商定。七月,FSMA启动了关于加密资产分类的咨询。今年早些时候,监管机构引入了加密交易所和钱包服务提供商的注册要求。
来源:Bitcoi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