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交易风险控制管理办法》第十条及《郑州商品交易所期货结算细则》第二十七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动力煤期货部分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和交易手续费标准作如下调整:. 一、自2021年10月27日结算时起,动力煤期货2111、2112及2201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40%,动力煤期货2204、2205、2206、2207、2208、2209及2210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按规则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郑商所
2021-10-25 18:24: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