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亞儲備銀行(RBA)是澳大利亞的中央銀行,其職能和權力源自1959年《儲備銀行法》。其職責是爲貨币穩定、充分就業以及澳大利亞人民的經濟繁榮和福利做出貢獻。它通過實施貨币政策來實現商定的中期通脹目标,努力維持強大的金融體系和高效的支付系統,并發行國家紙币來做到這一點。
RBA向澳大利亞政府及其機構以及許多海外中央銀行和官方機構提供某些銀行服務。此外,它還管理澳大利亞的黃金和外彙儲備。
澳大利亞儲備銀行成立于1960年,是澳大利亞中央銀行,負責貨币發行。央行爲聯邦政府提供銀行業服務,爲參加支付系統的銀行頒發許可。銀行由央行行長格倫史蒂芬斯管理。
角色和職責
央行的職責受到一定的限制,主要是确保貨币政策和銀行業政策能夠滿足澳大利亞國民最大利益,
a維持澳大利亞貨币穩定。
b保證充分就業。
c促進經濟繁榮和社會福利增加。
在實際工作中,央行主要集中于第一個目标,通過制定貨币政策控制通脹。貨币政策目标是将通脹水平控制在2%-3%。這一目标最初是在1993年設立的,在1996年被财政部長PeterCostello進一步規範。
在1961年以前,聯儲銀行的功能主要是由國民銀行的發鈔機構負責的,國民銀行繼續作爲政府管理運作的零售和商業銀行而存在(直到20世紀90年代被私有化)。
董事會
央行董事會是由主席、副主席、财政部秘書和其他6個由财政部任命的外部成員組成。除了董事數量的變化之外,董事會人員結構自1951年以來一直沒有變化過。
央行董事會會議
董事會一年在悉尼見面9次,一般是在每月的第一個周二,除了一月份(一月沒有會議舉行)。1次是在墨爾本,通常是在頭半年。
主席
主席是央行的最高領導,由财政部任命,任期在7年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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