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巴嫩CMA是根據2011年8月17日批準的第161号資本市場法設立的獨立,自治的監管機構。
CMA的主要職責是對黎巴嫩資本市場的活動進行監管,監督,許可和監督。根據《資本市場法》 161/2011規定的權力。
CMA的兩個主要目标彰顯了其戰略使命和願景:
(I)促進和發展黎巴嫩資本市場;(II)通過發布符合國際最佳實踐的法規以及對與金融相關的所有機構進行适當的控制和審計,保護投資者免受欺詐行爲的侵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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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屬國家:黎巴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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