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3个月,“汇亨国际”平台就诈骗到923340元,团伙的2位组织者平分了赃款的66%。
骗局被破后,曾经的“辉煌”不仅如海市蜃楼般转瞬即逝,还留下了13年有期徒刑与50万罚金的双重刑罚。
案情回顾:购买外汇黑平台,组织人员诈骗
曾某军和曾某陟是叔侄俩。2017年10月,两人合伙从网上买了名为“欧亚国际”的平台,这就是之后的“汇亨国际”。
租好场地之后,两人开始为团伙招人。叔叔曾某军招了一个取款人;侄子曾某陟则招了两人管理“工作室”以及若干“业务员”。后据曾为该团伙做饭的人表示:团伙人少的时候有7、8个人吃饭,最多的时候有20多人吃饭。
曾某陟买了多部手机发给业务员用于“诈骗”。并要求业务员将自己伪装成外汇交易专家,通过微信群添加微信好友来寻找诈骗对象。业务员在聊天中会表明自己正在“汇亨国际”网站炒外汇,非常赚钱,想带有兴趣的人一起做交易。
同时,叔侄俩还制作了很多汇亨国际的宣传图,在朋友圈以“高盈利”、“赚大钱”等蛊惑性字样吸引他人注册投资。
一旦有人过来咨询,叔侄俩就要业务员发送网站的注册链接给咨询者,并要求业务员不定时向注册者推荐一些外汇行情以及可购买的产品信息,以此来引诱注册者在平台充值。
叔侄俩让刚开始进场交易的人盈利,使投资者相信平台能赚钱,从而加大投资金额。等到资金足够大时,曾某军与曾某陟就会在后台修改数据,制造“亏损”假象,实则是自己侵吞了投资款。
一旦平台有资金入账,他们会及时将赃款转到事先准备好的银行账户,安排取款人去取出。
案件调查显示,汇亨国际平台的受害者有将近20人,被骗金额从70余万到几千元不等。
律师说法:诈骗集团的首要分子,应从重处罚
在本案中,曾某军与曾某陟购买了诈骗平台并招聘人员进行诈骗,是诈骗集团中的首要分子,故两人应当按照其所参与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叔侄俩的判决如下:
曾某军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曾某陟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案件思考:网络环境下的为与不为
又是一起网络诈骗案!
不得不说,发达的互联网是一把双刃剑,在为人们生活的各个方面提供便利时,也为不法者提供了便捷的犯罪渠道。
网络实名制将是未来趋势,但目前我们距离规范、有秩序的网络环境还有一段距离。依赖互联网的各类经营者,不管是程序与软件销售者,还是各种社交工具提供者,在网络安全、风险提示以及行业自我监督方面都还有很大地提升空间,否则汇亨国际这样的平台与运营者就无法为所欲为了。
而作为另一端的普通网络用户,也要具备一定的网络安全常识,不轻信、不盲从刚认识的网友,更不要到网络不明平台投资。
而想做外汇交易的投资者,在选平台时不要忘了去FX110网学习行业知识,毕竟磨刀不误砍柴工,资金安全才是赢得投资收益的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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