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欢迎财政司司长再度委任陈瑞娟女士及郑维新先生出任本会非执行董事,任期两年,分别由2020年10月20日及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注1)。
证监会主席雷添良先生表示:“陈女士及郑先生为董事局及证监会提供了很多宝贵的意见及建议,我期待在他们的新任期继续与他们合作。”
备注:
1、陈女士及郑先生分别于2018年10月20日及2017年1月1日首次获委任为证监会非执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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