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歡迎财政司司長再度委任陳瑞娟女士及鄭維新先生出任本會非執行董事,任期兩年,分别由2020年10月20日及2021年1月1日起生效(注1)。
證監會主席雷添良先生表示:“陳女士及鄭先生爲董事局及證監會提供了很多寶貴的意見及建議,我期待在他們的新任期繼續與他們合作。”
備注:
1、陳女士及鄭先生分别于2018年10月20日及2017年1月1日首次獲委任爲證監會非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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