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公开谴责苏煜均及对其施加为期24个月的冷淡对待令(注1),指其违反了《收购守则》(注2)下的强制全面要约责任。
苏在违规事项发生时,是AV Concept Holdings Limited(AV Concept)的主席、执行董事兼行政总裁。于2016年,苏曾贷款予一名借款人,而该名借款人于2017年6月8日向苏的代名人转移25000000股AV Concept股份,藉以偿还贷款。鉴于该股份转移,苏于AV Concept的权益由2.38%增至5.61%,而苏及与其一致行动的人(一致行动集团)的权益则由35.61%增至38.84%。
该一致行动集团继续收购AV Concept股份,直至2018年4月27日为止,而该等收购行动亦跨越2%自由增购率。
苏向执行人员(注3)表示,他并未留意到在《收购守则》下由其代名人持有的股份会被计作为他本身的权益。他承认违反了《收购守则》,令AV Concept股东失去了就他们的股份接获全面要约的权利,并同意接受现时对他采取的纪律行动。
有意利用香港证券市场的人士在进行有关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的事宜时,应根据《收购守则》行事。苏的行为未能符合他理应达到的标准,并漠视了《收购守则》其中一条最重要的条文,故应受到现时的纪律处分。
备注:
苏将被禁止直接或间接使用香港证券市场设施,为期24个月,由2020年10月15日起至2022年10月14日止。
《公司收购及合并守则》。
证监会企业融资部执行董事或获其转授权力的人士。
已于2020年3月16日结束的AV Concept自愿全面要约乃由苏自愿作出,及并非为了补救违反《收购守则》的行为而作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