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A(英国金融行为监管局)和 PRA(审慎监管局)已对高盛集团(Goldman Sachs,Inc.)旗下子公司高盛国际(Goldman Sachs International)处以1.26亿美元罚款,原因是该公司风险管理不到位,涉嫌帮助挪用公款达数十亿美元的马来西亚国企 1Malaysia Development Berhad(以下简称“1MDB”)筹集3笔资金。
2012年和2013年,高盛国际通过承销、安排3笔债券交易,为 1MDB 筹集了65亿美元资金。1MDB 的债券交易涉及金融犯罪风险较高的司法管辖区的客户和交易对手,高盛国际意识到了这个问题,但却未按所需标准评估和管理风险,也没有充分全面地评估风险因素。
高盛国际已同意与 FCA 和 PRA 就此案达成和解,并在两个监管机构施加的总罚款中享有30%的折扣。如果没有折扣,FCA 和 PRA 将分别对高盛国际处以9000万美元罚款。
因牵涉 1MDB 丑闻案,高盛集团及其子公司需在全球监管范围内共计罚款29亿美元,FCA 和 PRA 的罚款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正如 Fazzaco 上周五的报道,SFC(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也对高盛集团旗下子公司高盛亚洲处以了3.5亿美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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