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爲又和美國政府部門“剛”上了。這一次的對手還是“老冤家”FCC(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
當地時間今日(11月5日),彭博社報道稱,針對美國政府頒布的相關禁令,華爲正在通過法律的手段向FCC進行“挑戰”。
“你們越權了!”
據彭博社報道,當地時間昨日(11月4日),華爲方面向美國一家上訴法院表示,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FCC)不能以“國家安全”問題爲由阻止客戶動用聯邦撥款來購買中國5G電信設備和服務。
報道稱,華爲方面表示,FCC的行爲已經超越其職權範圍所在。華爲認爲,根據美國法律,所謂“侵犯國家安全”的決定應由美國總統做出。但FCC的決定完全跳過了多個聯邦決策的必要步驟,屬于“越權行爲”,不符合“程序正義”的原則。
值得一提的是,華爲提及的這家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中,有兩名由現任美國總統特朗普提名。
對此,FCC的律師回應稱,該機構在評估國會和司法部的證據後認定,華爲設備雖然成本較低,但其具有相當的“脆弱性”。FCC還表示,“華爲與中國軍事情報部門緊密聯系”。
據悉,美國聯邦通信委員會是一家獨立的政府機構,直接對美國國會負責。官方資料顯示,其職能範圍是負責管理無線電、電子通信等産品的标準、安全等。
今年7月,FCC公開将華爲和中興列入“國家安全威脅”清單。FCC要求美國電信商不得使用聯邦通用服務基金(Universal Service Fund)采購、取得、維護、升級、修改或以其他方式支持這華爲和中興生産或提供的任何設備或服務。
FCC,華爲的“老冤家”
事實上,這已經不是華爲第一次和FCC“對簿公堂”。
2019年12月5日,華爲就曾向FCC發起過訴訟。當年的11月22日,FCC将華爲認定爲"美國國家安全威脅",當時,FCC内部以全票通過的結果授權發布這一聲明,并提議農村電信運營商撤換現有美國網絡中的華爲設備。華爲指出,這項禁令"違反了立法的正當程序原則,涉嫌違法"。
對華爲來說,和美國政府機構“正面剛”似乎也已是“家常便飯”。2019年3月7日,華爲就曾向美國聯邦法院提起訴訟,請求法院判定《2019财年國防授權法》第889條違憲,并判令永久禁止該限制條款的實施。
然而,華爲針對美國政府的訴訟,除了部分仍在進行中,大多以失敗或是“拒絕受理”告終。分析認爲,作爲一家外國企業,華爲想要直面來自美國方面強大的“政府意志”,難度可想而知。
美國企業也想“突破封鎖”?
眼下,想要突破美國政府“包圍圈”的似乎遠不止是華爲自己。不少美國本土企業甚至也在想法設法來突破這一層“封鎖”。
此前,美國企業英特爾和AMD已向美國商務部申請恢複向華爲供貨。目前,兩家企業均已獲得相關許可。英特爾、AMD是華爲筆記本的首要供應商。今年9月,華爲曾高調宣布與英特爾聯手開發了一款企業服務器産品。
而作爲華爲芯片最重要的供應商,美國企業高通也在嘗試“求情”。當地時間昨日,高通CEO莫倫科夫(Mollenkopf)表示,高通方面已向美國政府申請向華爲出售芯片的許可,但尚未收到任何回應。
莫倫科夫表示,高通已收到來自華爲一次性支付的總價值爲18億美元(約合人民币120億元)的授權費用。據悉,高通目前是全球最大的移動芯片提供商。其掌握着将手機連接到蜂窩網絡的關鍵技術,華爲支付的款項正是基于高通的這一技術所衍生的其他相關專利。
今年6月,美國半導體協會曾向美國政府喊話稱,特朗普政府的禁令影響的并不僅僅是華爲,同時将對美國企業甚至是全球芯片企業帶來巨大的限制,包括高通在内的多家芯片商已多次呼籲美國政府取消所謂的“制裁”。
另一方面,美國政府針對華爲的打壓卻是有增無減。昨日,外交部例行記者會上,有記者提及,美方近期頻繁施壓巴西,要求巴西不使用華爲的設備建設5G基礎設施,其他一些拉美國家和歐洲國家也面臨同樣壓力。
對此,外交部發言人汪文斌表示,有關企業(指華爲)在過去30多年裏,已經建造了1000多個網絡,沒有發生一起網絡安全事件,也沒有任何一個國家能夠拿出證據,來證明有關企業在安全上存在隐患或者威脅。
汪文斌稱,相信各國都将繼續秉持客觀、公正的立場,獨立自主地作出符合自身利益以及世界各國共同利益和人類發展進步大勢的選擇。以安全爲借口對相關企業進行打壓、限制的做法,既沒有事實依據,也不符合國際經貿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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