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及期货事务监督委员会(证监会)近日就建议更新许可证申请人(注1)在入行时需要遵守的规定及个人从业员(注2)需要持续达到的胜任能力标准,展开咨询。
根据有关建议,最低学历要求将会提高,并认可更多学历资格。此外,申请人在符合有关行业资格及监管考试的规定方面,将有更大的灵活性。适用于个人从业员的持续培训规定也会首先优化(注3)。
证监会关注到部分财务顾问在涉及《收购及回购章程》(注4)所规管的这一方面的工作质量,拟就这些提供意见的人士的胜任能力规定将有所作为。
证监会行政总裁欧达礼先生(Mr Ashley Alder)表示:“为紧贴不断发展且愈趋复杂的复杂的本地金融市场,我们必须提高专业水平。我们的建议有助于推动适应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同时努力减低对现有持牌人造成的影响。”
证监会欢迎市场参与者及其他相关人士于2021年2月10日或之前,通过证监会网站(www.sfc.hk)或以电子邮件(2020_Competency_Consultation@sfc.hk),邮寄或传真(2293 4012)方式提交意见。
备注:
1、许可申请人也包括根据《银行业条例》第71C条申请成为主管人员,或《银行业条例》第20条备存的登记册名单内的有关人士。
2、个人从业员包括负责人员,持牌代表及注册机构的主管人员和有关人士。
3、有关建议将涉及修改同时于2003年3月发表的《胜任能力的指南》及《持续培训的指南》。
4、《收购及回购规范》指《公司收购,合并及股份回购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