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宣布,向一举报人提供超过30万美元的奖励,该名举报人提供的信息和持续帮助极大地促进了执法行动的成功。
尽管负有审计或合规责任的个人通常不具备获得奖励的资格,但举报人合理地认为某实体所从事的行为会妨碍调查,因此属于该规则的例外之一。在本案中,举报人有合理的理由相信该实体会阻碍委员会的调查。这是SEC第四次向负有内部审计或合规相关责任的举报人进行奖励。
SEC举报人办公室主任Jane Norberg表示:“此次是审计和合规专业人员在协助委员会的执法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一个例子,该实体试图阻止调查时,举报人试图纠正这种行为,并向执法人员提供了特殊的帮助。”
自2012年颁发首个奖项以来,该机构已向124位个人颁发了超过7.31亿美元的奖金。这些奖金从国会设立的投资者保护基金中支出,该基金来源于SEC收取的罚金。
机构规定,如果举报人自愿向SEC提供信息,并且该信息对机构成功执法有重大帮助,举报人就可以获得奖励,奖励金额为该项执法所得的10%至30%,同时,根据《多德-弗兰克法案》(Dodd-Frank Act),SEC必须保护举报人的身份,不得泄露举报人的任何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