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
根据各期货交易所风险控制措施,现将我司2021年元旦假期调整交易保证金和涨跌停板幅度的情况通知如下:
一、大连商品期货交易所:
(一)自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如下:
玉米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黄大豆一号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棕榈油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铁矿石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0%,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其中铁矿石2105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3%,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焦煤、焦炭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9%,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8%;
鲜鸡蛋期货合约的投机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套保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其他品种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二)自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结算时起,大连商品交易所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玉米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焦煤、焦炭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10%;
鲜鸡蛋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8%;
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三)2021年1月4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铁矿石、焦炭、焦煤、黄大豆1号、棕榈油、玉米和鸡蛋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假期期间标准不变;其他品种期货合约涨跌停板幅度和交易保证金水平维持不变。
二、上海期货交易所:
(一)自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螺纹钢、热轧卷板和不锈钢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比例调整为15%;
其他品种的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不变。
(二)自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结算时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各品种合约涨跌停板幅度调整如下:
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品种涨跌停板幅度调整为7%;
其他品种的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不变。
(三)2021年1月4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自第一个未出现单边市的交易日收盘结算时,螺纹钢、线材、热轧卷板、不锈钢期货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比例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原有水平。
三、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
(一)自2020年12月30日(星期三)结算时起,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各品种合约交易保证金调整如下:
沪深300、上证5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7%;
沪深300股指期权各合约的保证金调整系数根据沪深300股指期货的交易保证金标准进行调整。
(二)2021年1月4日(星期一)恢复交易后,沪深300、上证50和中证500股指期货各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维持假期期间标准不变。
四、具体执行标准请见我司官网-交易及市场日历-结算保证金提示及涨跌停板调整提示。
五、郑州商品交易所、上海国际能源中心各期货合约交易保证金标准、各期权合约保证金调整系数和涨跌停板幅度维持原标准。
近期国内外形势复杂多变,影响市场运行的不确定性因素较多,请您做好风险防范工作,谨慎运作,理性投资。如您的账户出现追加风险应立即补足资金或自行减仓,否则公司将根据市场情况对您的持仓进行部分或全部强制平仓。敬请您做好风险控制工作,防范市场风险。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