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金发布关于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的辅导文件表示,辅导机构认为该公司已基本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科创板拟上市公司的各项要求或规定,达到了辅导工作的预期效果,具备在科创板发行上市的基本条件。
根据资料显示,在辅导期内,辅导工作小组按照《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联想集团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存托凭证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 方案》,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开展工作,多次与公司的有关人员沟通公司运作 过程中的具体问题。
并且,在辅导期间内通过集中授课、组织自学、个别答疑、集体研讨、问题整改及其他必要的辅导方式对接受辅导人员进行了系统、全面的辅导培 2-6 训。
在公司及辅导人员的积极配合下,辅导工作顺利推进,各项工作均与辅导工 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相一致,辅导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得到了较好地落实和执行。
该公司在本次辅导过程中,能够及时提供辅导工作小组所需要的各种文件、资料、 证明,协助辅导工作小组查阅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记录,介绍公司情况。
对辅导机构提出的问题,公司能够及时给予解答和说明。
对辅导机构提出的 整改意见,公司能够召集有关部门和人员充分讨论解决方案及措施,如可行,能 及时采纳、改进和贯彻落实。
辅导对象能够积极组织、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及其他有关证券方面的法规的辅导培训。
接受辅导的人员能够及时参 与相关辅导授课活动,积极参加相关问题的讨论,为公司的规范发展出谋献策。
综上,公司能够认真接受辅导机构和其他中介机构的辅导,积极配合各项辅 导工作的安排,认真履行《辅导协议》所约定的责任和义务;积极参加辅导培训 工作,达到了辅导工作的相关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