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动方案》提出“助力‘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实现”,请问具体有哪些重点举措?
答:“十三五”以来,国家按照“管住中间、放开两头”的改革思路,持续深化能源价格改革,输配电、天然气管道运输等领域价格成本监管不断加强,取得历史性成就;竞争性环节价格逐步放开由市场形成,极大地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
其中,围绕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国家不断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上网电价政策,出台支持燃煤发电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的电价政策,对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实行差别化电价政策,取得了明显成效。
但是,我国能源结构转型的任务依然十分艰巨。去年,我国正式宣布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即用10年、40年左右的时间,有序推进目标实现。“十四五”时期深化能源价格改革将紧紧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在充分考虑相关方面承受能力的基础上,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约束作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为此,《行动方案》从能源供给、消费两方面提出了重点举措:
一是促进能源供给结构低碳转型。
持续深化水电、核电、天然气发电等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完善风电、光伏发电价格形成机制,落实新出台的抽水蓄能价格机制,建立新型储能价格机制,推动新能源及相关储能产业发展。继续推进输配电价改革,理顺输配电价结构,提升电价机制灵活性,促进新能源就近消纳,以及电力资源在更大范围的优化配置。
二是推动能源消费结构优化。
完善针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的差别电价、阶梯电价等绿色电价政策,加大实施力度,促进节能减碳。降低岸电使用服务费,推动长江经济带沿线港口全面使用岸电。完善居民阶梯电价制度,引导节约用电,优化电力消费行为。完善天然气管道运输价格形成机制,稳步推进天然气门站价格市场化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