塞浦路斯证券交易委员会(CySEC)宣布,在2021年12月13日的会议上,根据《2018年另类投资基金法》第133(1)(f)条,决定撤销对AIFLNPGHCAPITALINVESTMENTFUNDSAIFLNPV.C.I.C.LTD('AIFLNP')的以下投资基金的授权: AndrewWood独家专访:2021技术驱动成长,赋能CMCMarkets机构业务品牌 子基金"中国" 子基金"NAD...
CySEC)宣布,在2021年12月13日的会议上,根据《2018年另类投资基金法》第133(1)(f)条,决定撤销对AIFLNP GH CA
PITAL INVESTMENT FUNDS AIFLNP V.C.I.C. L
TD(’AIFLNP’)的以下投资基金的授权:
Andrew Wood独家专访:2021技术驱动成长,赋能C
MC Markets机构业务品牌
子基金 “中国”
子基金 “NADEJNIY”
子基金 “卫生保健”
子基金 “股息”
子基金 “电信”
子基金 “金砖四国:巴西、俄罗斯、印度、中国”
子基金 “技术”
子基金 “亚洲四小龙”
子基金 “生物技术”
子基金 “公用事业”
子基金 “金融”
子基金 “消费者部门”
子基金 “FOND SMESHANNYH INVESTICIY”
子基金 “美国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
子基金 “CONSERVATIVE ‘II’”
AIFLNP的上述投资基金将根据《2018年另类投资基金法》第132条的规定解散并进行清算。
需要注意的是,根据该法第9(7)(a)条,以上投资基金的解散和清算不会导致其他投资基金和/或AIFLNP本身的解散和清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