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约现货外汇交易于20世纪80年代产生于伦敦,是指投资者和银行或经纪人签订委托买卖外汇合同,缴付一定比率(一般不超过10%)的保证金,便可按一定融资倍数买卖十万甚至上百万美元的外汇。这种合约形式的买卖,只是对某种外汇的某个价格作出书面或口头的承诺,然后等待价格出现上升或下跌时再做买卖结算,从变化的价差中获取利润(当然也承担了亏损的风险)。可见外汇买卖的保证金,是银行或经纪人为避免投资者交易风险转嫁到它身上,而要求投资者事先质押的现金。
合约现货外汇交易有三个特征:
1、存入资金作为保证金。
2、利用杠杆原理,放大保证金倍数,进行差价买卖。
3、按照标准合约规格进行买卖。
二、缴纳保证金的目的
缴纳保证金的目的有两个:
1、保护经纪商的利益。当投资者交易亏损后,因故无法追缴保证金时,银行(或经纪商)即将原有保证金进行平仓,将亏损了结,避免风险扩大。
2、控制投资者的投机活动。在正常情况下,保证金为已成交的合约总值的2%~10%左右,不同的保证金比例,控制了最大融资交易的上限。
保证金交易实际上是在投资者缴纳了保证金以后,向银行(或经纪商)提供了承担风险的保障,银行(或经纪商)由此向投资者提供相应额度的贷款用于外汇交易。在进行保证金交易的时候,投资者要注意:
1、银行向投资者提供的、用于交易的贷款是要支付贷款利息的,虽然投资者买了其他的货币会形成存款利息,但是这个存款利息比贷款利息要低很多(极少数货币除外)。
2、保证金交易最终必须轧平交易头寸,这时候银行(或经纪商)会将投资者交易的收益连同保证金一起划归到投资者的账户上。如果交易有损失,则直接从保证金里面扣除;交易产生的利息损失将按天从账户中未冻结的资金里划取(或加入,如果有利息收益的话);如果账户中的资金不够,则从已经冻结的保证金中划取。
3、当亏损达到代理买卖协议约定的额度时(一般为合约总价的70%),银行(或经纪商)会通知投资者追加保证金,如果投资者不追加保证金,银行(或经纪商)会直接清算投资者的交易,轧平投资者所有的头寸。到那时,投资者手上就只剩30%的保证金可以调度了,这还不包括银行(或经纪商)要从这里扣除的贷款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