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在渣打銀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銀行)前有關人士林其鋒(男)及其母被判刑事罪名成立後,禁止林重投業界三年,由2022年7月12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
東區裁判法院裁定,他們二人于2017年4月至12月期間串謀向渣打銀行騙取4,520元的季度獎金罪名成立。
林在關鍵時間于渣打銀行出任客戶拓展部主任,曾有五名客戶在其母促使下透過他在該銀行開立支薪帳戶。爲了提升林在渣打銀行的工作表現,林母随後從她的個人銀行帳戶将多筆介乎80,000元至200,000元不等的款項轉至該五個支薪帳戶。
其後,林爲了還原有關交易,在該五名客戶不知情及未經他們授權的情況下,把相同金額的款項從該等支薪帳戶轉回其母的個人銀行帳戶。
由于林的不誠實行爲,渣打銀行将其母轉至該五個支薪帳戶的款項計入他的表現評核中,并向他發放4,520元的額外季度獎金。
由于林被判刑事罪名成立,證監會認爲他并非獲發牌或注冊進行受規管活動的适當人選。本個案由金管局轉介證監會跟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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