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证监会)在渣打银行(香港)有限公司(渣打银行)前有关人士林其锋(男)及其母被判刑事罪名成立后,禁止林重投业界三年,由2022年7月12日起至2025年7月11日止。
东区裁判法院裁定,他们二人于2017年4月至12月期间串谋向渣打银行骗取4,520元的季度奖金罪名成立。
林在关键时间于渣打银行出任客户拓展部主任,曾有五名客户在其母促使下透过他在该银行开立支薪帐户。为了提升林在渣打银行的工作表现,林母随后从她的个人银行帐户将多笔介乎80,000元至200,000元不等的款项转至该五个支薪帐户。
其后,林为了还原有关交易,在该五名客户不知情及未经他们授权的情况下,把相同金额的款项从该等支薪帐户转回其母的个人银行帐户。
由于林的不诚实行为,渣打银行将其母转至该五个支薪帐户的款项计入他的表现评核中,并向他发放4,520元的额外季度奖金。
由于林被判刑事罪名成立,证监会认为他并非获发牌或注册进行受规管活动的适当人选。本个案由金管局转介证监会跟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