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昨天宣布,将对其吹哨人项目的规则进行两项修改。第一项修改允许SEC在其他情况下为非SEC行动提供信息协助的吹哨人进行奖励;第二项修改确认SEC在调整奖励的具体金额时,只能提高奖励而不能降低奖励。
SEC主席Gary Gensler说:“2010年,在《多德 – 弗兰克法案》规定下,国会指示SEC建立吹哨人项目。迄今为止,项目极大地帮助了SEC保护投资者。这次我们进行了两项重要更改,以进一步改善吹哨人项目。第一项修改扩大了协助相关行动的吹哨人获取奖励的范围,可以直接获取SEC奖励,而无需去其他机构获取他们的吹哨人奖励。而第二项修改,可以让SEC在考虑修改要颁发的奖励金额时,只能提高金额而不能降低金额。我认为这些修改将进一步加强我们的项目,更有助于保护投资者。”
具体来说,根据SEC的21F-3条的两项修改,如果其他机构的吹哨人项目可以发奖,则SEC也可以为其他机构采取的特定行动中的吹哨人发奖,包括指定的联邦机构在内。根据修改,如果其他机构的奖励不可与SEC的奖励相比时,或是SEC颁发的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500万美元时,则允许以上行为。
此外,还确认了第21F-6条对SEC的授权,即SEC修改颁发奖励金额时只能提高不能降低金额。
SEC的吹哨人项目启动于2010年,旨在鼓励个人向SEC提供有效的线索,帮助发现不当行为并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和市场。该计划为该机构执行联邦证券法的有效性做出了重大贡献。自该计划的成立以来,SEC已向杰出吹哨人颁发了超过13亿美元的资金。
举报人规则修正案将在联邦公报发表后30天生效。
来源: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