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暫時吊銷日發期貨有限公司(日發)負責人員兼董事總經理鄧啓成(男)的牌照,爲期八個月,由2022年9月2日起至2023年5月1日止。 證監會在采取上述紀律行動前,已對日發作出處分,因該公司于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期間違反認識你的客戶規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和其他監管規定。 證監會認爲,日發的違規行爲可歸因于鄧在關鍵時間沒有履行其作爲日發的負...

日發期貨有限公司(日發)負責人員兼董事總經理鄧啓成(男)的牌照,爲期八個月,由2022年9月2日起至2023年5月1日止。
證監會在采取上述紀律行動前,已對日發作出處分,因該公司于2016年5月至2018年10月期間違反認識你的客戶規定、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規定和其他監管規定。
證監會認爲,日發的違規行爲可歸因于鄧在關鍵時間沒有履行其作爲日發的負責人員及最高級管理人員的職責。
證監會的調查發現,日發沒有進行充分的盡職審查,故未能妥善評估和管理與允許客戶使用客戶自設系統發出交易指示有關的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風險和其他風險。調查亦發現,日發沒有對客戶的資金調動進行充分的持續監察,以确保其與客戶的業務性質、風險狀況及資金來源相符。
證監會在決定對鄧采取上述紀律處分時已考慮到:
他及日發沒有勤勉盡責地監察客戶活動,亦沒有設立充足而有效的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制度和監控措施,乃屬嚴重缺失,因爲他們的缺失可能會損害公衆信心和市場的廉潔穩健;
必須向市場及業界傳遞具阻吓力的強烈訊息,以示該等缺失不可接受;
由于他身爲日發的高級管理人員,并就整體管理監督、合規和打擊洗錢及恐怖分子資金籌集職能擔任核心職能主管,因此他須就日發的缺失承擔責任;及
他過往并無遭受證監會紀律處分的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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