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SFC)于周五宣布,委员会与香港警方对一个组织严密的“唱高散货”集团采取联合行动后,有13名嫌疑人被控以多项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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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嫌疑人中,五人被控串谋诈骗及串谋在涉及证券的交易中使用具欺诈或欺骗意图的计划,违反《普通法》、《证券及期货条例》第300条以及《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及159C条。当中两人与另外八名被告被加控洗钱罪。
十二名嫌疑人周五在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应讯。被告暂时无须答辩,案件押后至2023年4月17日。
证监会与警方就多项涉嫌“唱高散货”的股票投资骗案展开联合调查后,提出上述控罪。涉嫌集团成员利用不同的社交媒体平台就两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目标股份)组织及执行多项“唱高散货”计划,及透过众多代名人账户操纵大量该等股份的买卖。集团成员在实行这些计划时,涉嫌干犯涉及市场操纵及洗钱的罪行。
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期间,谭中维、谭思亮、郭伟良、许家进及陈佳申涉嫌与多名人士串谋利用多个代名人账户对目标股份进行挟仓,并将该等股份的股价推高。该集团其后涉嫌透过社交媒体平台诱使投资者买入该等股份,然后便大举抛售其股份获利。当该集团找不到投资者接货时,目标股份的股价便大跌。
法庭批准12名被告保释,条件是(i)他们不得离开香港;(ii)交出所有旅行证件;(iii)定期到警署报到;及(iv)缴交50,000元至100万元不等的保释金。
来源:香港证监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