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在改善公共服务和推动有效投资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然而,实践中也出现了一些问题。
为了进一步深化基础设施投融资改革,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新机制),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解决问题,下面是一些指导意见:
首先,新机制要聚焦使用者付费项目。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应该明确收费渠道和方式,确保项目经营收入能够覆盖建设投资和运营成本,并具备一定投资回报。政府在项目建设期间可以给予支持,但不能补贴建设成本。此外,不得通过任何方式使用财政资金弥补项目建设和运营成本。
其次,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应全部采取特许经营模式实施,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各方的权责利关系。
第三,合理把握重点领域。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应限定于有经营性收益的项目,包括交通、市政、生态保护、发电、社会服务等领域。
第四,优先选择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应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并制定清单来明确支持民营企业参与的特许经营项目。外商投资企业参与项目应按照相关要求执行。
第五,明确管理责任分工。国家发展改革委要牵头推进特许经营模式,地方政府要负起责任,各级部门要协调合作,严格执行预算管理制度。
第六,稳妥推进新机制实施。从2023年2月开始,所有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都应按照新机制执行。
总的来说,规范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是为了更好地推动经济发展,提高投资效益。通过明确要求、加强监管和保障,我们可以期待新机制的成功实施,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