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較早前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證監會)與警方對一個組織嚴密的“唱高散貨”集團采取聯合行動後,有13名嫌疑人被控以多項刑事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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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述嫌疑人中,五人被控串謀詐騙及串謀在涉及證券的交易中使用具欺詐或欺騙意圖的計劃,違反普通法、《證券及期貨條例》第300條以及《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及159C條。當中兩人與另外八名被告被加控洗錢罪。
十二名嫌疑人今天在東區裁判法院應訊。被告暫時無須答辯,案件押後至2023年4月17日。
證監會與警方就多項涉嫌“唱高散貨”的股票投資騙案展開聯合調查後,提出上述控罪。涉嫌集團成員利用不同的社交媒體平台就兩家香港上市公司的股份(目标股份)組織及執行多項“唱高散貨”計劃,及透過衆多代名人帳戶操縱大量該等股份的買賣。集團成員在實行這些計劃時,涉嫌幹犯涉及市場操縱及洗錢的罪行。
在2018年10月至2019年5月期間,譚中維(男,前名譚思進)、譚思亮(男)、郭偉良(男)、許家進(男)及陳佳申(男)涉嫌與多名人士串謀利用多個代名人帳戶對目标股份進行挾倉,并将該等股份的股價推高。
該集團其後涉嫌透過社交媒體平台誘使投資者買入該等股份,然後便大舉抛售其股份獲利。當該集團找不到投資者接貨時,目标股份的股價便大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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